校(园)长的消防 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0月31日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为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

  2、主持制定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有意识的把消防 渗透到学科教学中。

  3、组建学校(幼儿园)的消防 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学校的实施消防 的具体工作。

  4、把这项工作纳入学校(幼儿园)常规管理,并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5、对教职工进行消防教育,制定对教职工的个人消防安全评价措施,并把评价结果纳入个人综合考核。

  6、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时排除。

  7、做到不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灭火。

  8、保护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