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法制教育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7月15日

一、学校 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二、学校 应包括以下内容:1、交通 ;2、游泳 ;3、消防 ;4、饮食卫生 ;5、用电 ;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 ;7、校内及户外运动 ;8、网络 ;9、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 ;10、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11、心理健康教育;12、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 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 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七、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 日”等活动,针对 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八、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

九、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和考试。

十、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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