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小商店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12月19日

一、制度

1、经营范围:定型包装类食品、文化学习用品、生活日用品、水果、学校需要的办公用品等,不得经营现场加工食品(如米粉、馒头、包子、米饭等影响食堂开餐的食品),严禁向学生出售烟酒(承包期间交保证金,如发现有向学生出售烟酒的行为,承包期满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2、按卫生防疫、质监等部门要求,确定正规固定的进货渠道,不得经营“三无”产品,食品、物品必须有卫生合格证,并登记保管好以备查验,并保证商品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型商品的价格。

3、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卫生、经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

4、小商店工作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办理健康证及体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在营业前办妥。

5、负责承担百货店消防器材配备,服从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小商店消防安全达标,安全保卫等工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做好小商店的保洁工作。

7、学校不承诺一定要在小商店购买相关物品。

8、不得出店经营。

9、不得转让或部分转让经营,也不得超范围经营。

二、要求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职业道德和商业经验,熟悉学校校园商店经营特点,要具备一定的经营资质。

1、要有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有关手续及证件

2、经营者不得中途换人,否则视为承租方单方面违约,学校有权解除相关经营合约。

3、要保证所有设备和设施完好无损。如有缺损须承担经济赔偿。

4、无条件接受我校对小商店的日常管理并按学校有关规定。

5、小商店经营人员不得与学生发生冲突,若发生问题应及时与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并协调处理。

7、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真正让学生满意、学校放心。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