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会、作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作操应由学校政教处、班主任、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事故的发生。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活动时组织活动的部门负责人是活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3、不得组织师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