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员入学后,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一切行动听指挥,有事要请假,在校学习期间学员请假超过15天,旷课10天者,可视其情节推迟结业时间。
三、上学时必须精力集中,认真听讲,不得吵闹喧哗、抽烟、会客。在电教室授学时学员不得随意乱动教学模具。进入术科操作时,学员必须听从教练员的指挥。
四、学员不准私自动车,违者一切后果自负。要爱护车辆及随车工具,协同教练员对车辆勤检查、勤修理、勤保养,时刻保持车辆清洁,车况良好,工具齐全。
五、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礼貌,讲团结友爱,尊敬师长,关心同志,爱护公物,不丢失、不损坏、不酗酒、不打架斗殴。
六、提高警惕,注意安全,严防车肇、失火、盗窃、煤气中毒等现象发生。学员离校后生的—切意外,均由本人自负,学校概不负责。
以上各条,每个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者,将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赔偿、推迟结业,取消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