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鼠防蝇防蟑螂药物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1月15日

(一)、 灭鼠杀虫使用的药物必须是具有“三证”(国家发改委的农药生产批准证、农业部的农药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明、省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技术标准)的产品,在本校使用的灭鼠杀虫药物应按照市

爱卫办统一要求使用药物并采取相应的环保和安全措施。

(二)、 严禁使用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急性灭鼠药或非卫生杀虫剂,且外环境药不得在室内使用,严禁擅自配制使用各类灭鼠毒饵。

(三)、 购买灭鼠杀虫服务的药物与器械,其原始凭证必须复印保存备查。

(四)、 严格药物与器械管理,设立分类帐目,药物与器械进出仓库都应登记入册。

(五)、 仓库药物应有标签并注明药物名称、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药物先入先出,避免过期失效。

(六)、 药物的混配、稀释使用,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按产品使用说明用量具准确进行。

(七)、 要科学交替使用同一灭效的药物,为提高灭鼠杀虫的效果,尽量少使用抗药性高的药物。

(八)、 器械应定期保养、检测、维修、确保能正常安全使用。

(九)、 仓库药物应按品种分类堆放,灭鼠药与杀虫药不应混放,药物堆放应离墙离地,并保持通风,整洁有序,做好放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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