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气体防治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0月18日
    4.4 氨气
4.4.1 氨气的理化特性
氨气相对分子质量 17.031 ,比空气轻,在标准状况下的密度为0.7081g/L ,氨气极易溶于水,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熔点 -77.7℃,沸点-33.5℃,相对密度(水=1)0.82(-79℃),相对密度(空气=1)0.6。
4.4.2 氨气对身体的影响
a)氨对接触的皮肤组织都有腐蚀和刺激作用,可以吸收皮肤组织中的水分,使组织蛋白变性,并使组织脂肪皂化,破坏细胞膜结构。氨的溶解度极高,所以主要对动物或人体的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常被吸附在皮肤粘膜和眼结膜上,从而产生刺激和炎症。可麻痹呼吸道纤毛和损害粘膜上皮组织,减弱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氨被吸入肺后容易通过肺泡进入血液,与血红蛋白结合,破坏运氧功能。进入肺泡内的氨,少部分为二氧化碳所中和,余下被吸收至血液,少量的氨可随汗液、尿液或呼吸排出体外。
b)短期内吸入大量氨气后可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痰带血丝、胸闷、呼吸困难,可伴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严重者可发生肺水肿、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同时可能发生呼吸道刺激症状。若吸入的氨气过多,导致血液中氨浓度过高,就会通过三叉神经末梢的反射作用而引起心脏的停搏和呼吸停止,危及生命。 长期接触氨气,部分人可能会出现皮肤色素沉积或手指溃疡等症状。
    5.0 管理制度
    5.1 采购
5.1.1不得从未取得有毒有害气体生产许可证或有毒有害气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有毒有害气体;购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索取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技术说明书和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标签,不得购买无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技术说明书和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标签的有毒有害气体。
    5.2 运输
5.2.1 有毒有害气体在运输时,须有国家交通管理部门的许可和相关资质和上岗证,并有明显的危险标识。
    5.3 验收
5.3.1有毒有害气体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和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出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5.3.2包装外形应无明显外伤,附件齐全,无泄漏现象,包装使用期应在规定期内,逾期不准延期使用。
    5.4 储存
5.4.1储存方式和设施的安全要求
a)有毒有害气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罐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有毒有害气体,必须在专用仓库、储罐内单独存放。
b)应当根据有毒有害气体的种类、特性在库房内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高温、防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等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要求。储存或生产场地应当设置通风、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c)有毒有害气体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的标志,有毒有害气体专用仓库的储存设施应定期监测。
d)相互禁忌与灭火方法不同的有毒有害气体不能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质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e)储存有火灾、爆炸性之有毒有害气体的仓库内,其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要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5.4.2仓库周边防护距离的要求
有毒有害气体的储存设施与周边环境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
5.4.3储存单位人员的安全要求
a)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b)储存有毒有害气体的仓库和储罐,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应设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任职。
d)储存有毒有害气体仓库和储罐的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有泄漏或包装破损时应向上级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处置。
5.4.4有毒有害气体的储存
a)仓库应阴凉通风,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严禁受热。库内照明应采用防爆照明灯。库房周围不得堆放可燃材料。
b)钢瓶入库验收要注意:包装外形应无明显外伤,附件齐全,封闭紧密,无漏气现象,包装使用期应在试压规定期内,逾期不准延期使用,必须重新试压。
5.4.5储罐的管理与检测
a)各种承压储罐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完整好用。
b)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设施的电器开关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
c)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应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d)储罐的保管员应定期对储罐进行检查,确保储罐的安全使用,并做记录。
e)公司安全部应每三年邀请质量监督局对储罐进行检验。
    5.5 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处置
本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硫化氢气体、一氧化碳气体、二氧化硫气体。
5.5.1 硫化氢气体的处置见《硫化氢气体中毒应急救援预案》
5.5.2 产生的二氧化硫气体必须经酸雾吸收塔处理。
5.5.3 一氧化碳气体处置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6.0 奖罚
6.1 违反本制度规定者依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7.0 相关文件
7.1《硫化氢气体中毒应急救援预案》
7.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8.0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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