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
1、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是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必须纳入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
2、每月三次组织职能科室、工程技术人员、各工区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项安全大检查。
3、每次安全大检查、动态检查和巡回检查之前,都要按照“三大规程”、规章制度、有关标准的规定,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检查要盯住现场,抓住重点,检查内容要包括:
(1)检查执行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2)检查规程、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批、现场兑现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3)检查安技措资金使用和工程进度情况。
(4)检查安全培训、
和持证上岗情况。
(5)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检查生产设备和设施、安全监测仪器仪表、个人劳动防护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
(7)检查工作现场安全环境、尘毒危害的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井下“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和措施落实情况。
(8)检查中发现现场有威胁员工生命健康的作业环境、设施,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9)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二、考核制度
1、各级干部下井、反“三违”、查隐患制度,按矿相关规定执行。
2、下井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督促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下达隐患整改指令卡,限期整改,定措施、定责任人,并做好跟踪复查工作。
3、对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并进行批评教育的,消除现场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4、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作业现场,要挂“黄牌”警告或“红牌”停头、停面进行停产整改整顿。
5、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直接危及现场人员人身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整改隐患时,安全员要进行现场监督、监护,盯住不放,直到危险排除,达到安全,方可恢复生产。
6、对采掘工作面实行盯头包面跟班检查,及时检查隐患,盯住现场整改。
7、安全检查后,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严格按照“六落实”原则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