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2月22日

  一、目的

  为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监督和管理,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主要包括生产车间甲、乙类仓库。

  三、职责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委托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进行检测,本企业安全部负责对外协调和安排检测事宜。

  四、程序

  1.本企业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每年8月份委托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进行一次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在公告栏中,以便员工了解职业危害程度及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

  2.检测要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以便检测机构能提取到真实的样品和做出符合真实环境的检测结果。

  3.检测点要全面,所有检测点均要取样。

  4.对检测有异常(即超标)的项目安全部要发放"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对企业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项目亦须做好计划,限期完成,并在整改完成前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

  5.对所有检测记录由安全部建档并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为永久性保存。

  五、相关记录

  《隐患整改通知书》AQ-AB-B15

  《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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