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5月17日

一、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综合部长方国强为公司职业危害日常监测人员,负有以下责任:
1、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每季度对公司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
2、做好日常监测数据记录和存档,分析数据后向王德风书面报告。
二、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综合部长方国强为公司检测和评价管理主要负责人员,负有以下责任:
1、按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本公司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进行检测和评价,并提供真实的资料,对提供的资料负责;
2、将检测数据在公司设定的职业健康公告栏内公布;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要制定规划,限期解决;
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对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进行检测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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