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5月19日

4、经常检查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5、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6、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 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第七条 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1、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2、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6、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第八条 班长职责
在分管副厂长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 附则
1、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厂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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