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各级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责任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西南能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和所属分支机构、项目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简称“权属单位”)。
3 职责及分工
3.1 集团安全管理部门在集团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集团层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集体、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并报集团安委会审批。
3.2 集团各职能部门、权属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集团层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的推荐。
3.3 权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集体、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奖励。
4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的评选条件
4.1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单位
4.1.1 建立健全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机构,不断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能保证所需的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1.2 全面完成与集团签订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综合管理和事故控制指标,年度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考评结果为优秀的。
4.1.3 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监管领域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工作,有部署、有督查、有落实,认真解决分管领域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
4.1.4 完成集团下达的年度经济目标任务,当年无亏损,无违法违纪行为。有改革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体制建设、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4.2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集体(车间、工段、项目部、班组)
4.2.1 管理机构健全,并依法履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管理工作职责,制定本集体年度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工作计划,并逐级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责任制。
4.2.2 经常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防护教育,职工受到良好的
和培训,能自觉地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
4.2.3 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本集体专项检查、督查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宣传活动,积极配合事故处理。
4.2.4 完成本单位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管理和事故控制指标,年度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考评结果为优秀。
4.2.6 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无迟报、瞒报现象。
4.3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个人
4.3.1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意识强,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全年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事故。
4.3.2 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表现突出。
4.3.3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能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4.3.4 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爱护并正确使用安全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4.3.5 因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工作有了较大改进,效果比较显著的。及时报告事故隐患,避免发生事故的。
4.3.6 被评选人原则上是基层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如是安全环保职业健康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分管领导的,其所在单位在公司的年度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考评中不得低于优秀等级。
5 评选频率
5.1 集团每年开展集团层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集体、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5.2 权属单位每年也应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集体、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6 奖励
6.1 集团层级奖励
6.1.1 先进单位
授予“年度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6.1.2 先进集体
授予“年度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6.1.3 先进个人
授予“年度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6.1.4 相关经费从集团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列支。
6.2 权属单位层级奖励
由各权属单位自行确定,相关经费从各单位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列支。
7 附则
7.1 各权属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评比细则。
7.2 本办法由集团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
7.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