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严禁使用过期的滤料或滤盒。
7.1.3.3.2 隔离式呼吸器的使用和保存要求:
a) 隔离式呼吸器种类繁多,选用时应遵循的原则是:防护有效,戴用舒适。使用者必须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和污染程度选择合适的呼吸器。
b) 自给式呼吸器结构复杂,使用者须经过严格训练,掌握操作要领,能迅速准确地使用。
c) 使用前要检查气密性,在危险场所时,必须有第二者监护,保证一定的供气量。
d) 呼吸器应有专人管理,用毕要检查、清洗,定期校验保养,妥善保管,使之处于备用状态。
7.1.4听力保护用品
7.1.4.1我公司使用的听力保护用品主要为耳塞、耳罩及防噪声帽三类。
7.1.4.2听力保护用品的选择与使用
7.1.4.2.1工作现场的噪音值高于85分贝时可采取以下的措施:
l 张贴标有“佩戴听力保护装置”的警示标志;
l 限制人员进入该区域;
l 在此区域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适当的指导并使用有效的听力保护装置。
7.1.4.2.2当员工在8小时加权平均时间噪音值大于85分贝的环境中工作时(等价于在大于82分贝的环境中工作12小时)应强制执行听力保护管理标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l 噪音平均值超过90分贝时采用工程措施或者管理控制措施来降低噪音;
l 定期检查工作场所、评估人员所受噪音的伤害;
l 张贴警示标志;
l 培训听力保护装置的使用;
l 按国家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测定和评估相关人员听力状况。
7.1.4.2.3各直属单位HSE部门应组织测量每个工作场所实际的噪音程度,在要求戴上听力保护用品的区域挂上标志,并根据作业现场噪声的大小强制所有在这些区域工作的员工使用听力保护用品:一般总噪声级不超过100dB时,应选用防噪声耳塞;总噪声级在100dB-125dB时,应选用耳罩;总噪声级超过125dB时,除采用耳塞外,还应佩戴防噪声帽。
7.1.4.2.4佩戴耳塞时要轻轻推入外耳道内,不能用力过猛或塞得过深,以感觉舒适为度。患中耳炎的人不能用耳塞,应用耳罩或防噪声帽。
7.1.4.2.5使用耳罩时应先检查外壳有无裂纹和漏气现象,调节弓架在头顶的适当位置,务必使耳罩软垫与皮肤贴紧。
7.1.5手部保护用品
7.1.5.1我公司使用的手部保护用品主要为绝缘手套、耐酸碱手套及焊工手套三类。
7.1.5.2手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使用
7.1.5.2.1各直属单位HSE部门应根据作业性质的不同,为作业人员配备手部防护用品:
a)从事电气作业时,应该佩戴绝缘手套;
b)手接触化学药品有被药品烧伤的危险作业时,需使用防护手套;
c)从事焊接作业时,应该佩戴焊工手套。
7.1.5.2.2每次使用前,应参考制造商的技术规格说明,以确保要使用的手套类型适合于要进行处理的材料或化学品。而且对用于处理化学品的手套使用前均应进行检查,观察表面是否有破损,采取简易办法是向手套内吹口气,用手捏紧套口,观察是否漏气,漏气则不能使用。如怀疑其内表面受到污染时,也应将其丢弃。
7.1.5.2.3由于原油或其它腐蚀性液体可以渗透穿过手套并到达人体的皮肤,因此在处理原油或其它腐蚀性液体时,应把保护霜涂抹在皮肤上以起到保护皮肤的作用。处理不知名的物质时,必须在一种材料制成的手套上再戴上由另一种材料制成的手套,以便提供保护。
7.1.5.2.4乳胶工业手套只适用于弱酸,浓度不高的硫酸、盐酸和各种盐类,不得接触硝酸等强氧化酸。
7.1.5.2.5使用防酸碱手套时应防止与汽油、机油、润滑油等各种有机溶剂接触,防止锋利的金属刺割及与高温接触。
7.1.5.2.6耐酸碱手套使用后应将表面酸碱液体或污物用清水冲洗、晾干,不得曝晒及烘烤。
7.1.5.2.7在运转的机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手套。
7.1.6足部保护用品
7.1.6.1我公司使用的足部保护用品主要为防砸鞋、防砸靴及绝缘鞋三类。
7.1.6.2足部保护用品的选择和使用:
7.1.6.2.1从事电气作业时,应穿绝缘鞋。
7.1.6.3.2防护鞋要有防滑的设计。
7.1.6.3.3使用防护鞋前要认真检查或测试,在电气和酸碱作业中,严禁穿破损和有裂纹的防护鞋。
7.1.6.3.4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带铁钉的防护鞋。
7.1.6.3.5为了确认防护鞋是否出现损坏或过度磨损,应定期对它进行检查。
7.1.6.3.6损坏或过度磨损的防护鞋,要立即更换。
7.1.7全身保护用品
7.1.7.1我公司使用全身保护用品主要为防静电服、防静电蓝(白)大褂两类。
7.1.7.2我公司全身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要求如下:
7.1.7.2.1禁止使用严重破裂或破损的工衣。
7.1.7.2.2不得更改公司配备的防护服,如:割掉袖子,裤腿或去掉标志等。
7.1.7.2.3在生活区或办公室以外,禁止卷起袖子或裤腿。应确保袖口和系带被正确使用,以免缠绕设备而引起事故。
7.1.7.2.4易燃易爆场所不得穿、脱工服,且禁止佩戴金属物件。
7.1.7.2.5防护服应妥善的保管,并定期进行清洗。
7.1.8高空作业保护用品
7.1.8.1我公司使用的高空作业保护用品主要为安全带、系索和救生索。
7.1.8.2安全带的使用和维护
7.1.8.2.1必须选用国家允许的制造商和经销商经营的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7.1.8.2.2安全带不得使其接有其它负荷或用于与保护人身安全无关的作业。
7.1.8.2.3高空作业前,使用安全带、系索和救生索前必须检查。检查项目包括:
l 吊带表面是否受损。将吊带主体部分朝向自己,从开始端处弯曲成“U”型,注意磨损的边缘、破损纤维、扯断的缝线、切痕或化学品损伤、烧烫、磨损或松线、太阳辐射损伤、盐水腐蚀、染料损坏等。损坏处通常可见到毛丛状。
l 金属扣的松懈、变形和破损。
l 扣带处以防变形或出现锐边现象。外部和中部的齿纹要垂直。仔细检查转角等处的接缝,在扣带处应重叠缝合,并可前后自由滑动并扣在扣眼上。滑轮可自由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