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5月31日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在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职业危害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参加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制订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计划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4)参加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中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计划和方案的审查,督促实施,并参加竣工验收。

(5)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工作,做好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6)组织并参加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其改正;对检查中发现的可能导致职业病的隐患,立即上报,并研究立项整改。

(7)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