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理论>>正文

安全管理的科学发展

作者:李海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1月19日

(二)工作计划、措施的编制和执行及强制性条文
安全工作“五同时”规定是:企业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这是对企业管理做的要求,对于其它管理层级,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布置工作。我们的很多问题,就发生在一件事或者一项工作,不经梳理、不分巨细要执行到每一级,每级都要把全部规定动作做一遍;是不是学生要做老师的事情(学生任务就是听课,怎么教学是老师的事情),或者五年级要重做一年级的题目(那些事情都是我明晰并且习惯做的,不需要再写一遍),都不明确。如果说“管理要有层次,不要求齐头并进”,那么现在管理的层次情况如何呢?
1、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各个作业场所针对辩识出的危险源都要制定预控措施,这与技术措施中写明的正确的施工方法没有区别,只是写法或者格式不一样。不遵守技术措施,同样未必会看预控措施;因为篇幅限制,在技术措施中要求较少、几笔带过的次要项目,在全面风险管理的模式下同样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
很可能,技术措施和全面风险管理分别是多个部门主抓的工作,每个部门都在贯彻自己的工作思路,都在发展自己的管理方法,却忽视了安全管理是系统工程的说法,对相关体系、共同保证的工作没有给予足够重视。
2、项目单位的管理制度中,已经说明了开展检查工作的要求;标准化施工模板中,已经规定了各阶段安全文明布置。对已经有章可循、明确的工作还要制定“工作计划”再次说明,是重复劳动,也会因标准不一带来执行难度,指导性并不强。天下文章一大抄,甚至项目部自己要抄自己的措施;因为措施、规定过多,影响了管理人员对重点工作的判断,甚至影响了安全工作信心。工作计划应该针对没有明确要求的工作事项、结合实际制定,应该能够对现场管理起到指导、借鉴作用,不能为了计划而计划。
3、目前的项目单位,大致要对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触电、火灾、防汛防台风、食物中毒等突发状况编制应急预案,每本预案要单独编制、审查、批准,形成各自的 、救援方案、联络通讯目录,还都要进行教育培训。
发生班组级别事故时,不能先找到多本预案中对应的一本才懂得如何救援;现场人员要进行有效和安全救援,需要长时间的工作积累和必要的培训来实现。人员职责和通讯目录分得过细,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好处:施工人员以前不经常联系的人,当时未必会接听他的电话;队员联系不上关键人员,其他人也未必能联系上。社会事务中合并报警电话,也反映了这样一种趋势:我们不能说到某事重要,就单独建立一套执行体系;应该在原有的事务框架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样我们的体系才不会越来越复杂,才能节约管理资源,执行起来才会更有效。目前我们能够做的是:合并各项应急预案,以及其中的 ;毕竟除了超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大多数应急预案的 、人员岗位职责、联络方式是雷同的。
4、每个项目进场开工前都要求进行教育培训,因为现场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人的流动性较大,受到工作时间、任务安排、人员素质、经济利益等多重因素制约,多数就是抄写一次卷子;对抄好的试卷进行收集和保存,只能说明相关人员在履行手续,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