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要靠自己
人追求活动目标的实现,在实现过程中存在安全问题,解决安全问题需要进行安全管理,那么由谁来进行安全管理?即,安全管理的主体应该是谁?这里继续用上述的例子进行说明。
有人会说:“既然盲人、智障、行为失控者,这些过马路者穿越马路,存在着无法解决的安全问题,那么找个人来背他们过马路”,从表面看,这确实是一个解决安全问题的好办法。由于找来的这个人是为了解决“过马路者”的安全问题的,在这里不妨称之为“安全员”。但是,要通过背着过马路,来解决“过马路者”的安全问题这个方法,必须要面对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首先“安全员”不能是“盲人、智障、行为失控者”,否则同样过不去。在现代企业的生产活动中,由于生产过程的复杂,出现了细致的专业分工,各个专业本身都有其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专业知识,同样隐藏在不同专业技术活动中的安全问题,与其技术本身紧密相连,不懂得专业技术知识,是根本无法解决安全问题的。“安全员”可能掌握某一专业,但根本不可能掌握所有专业的安全知识,解决所有专业的安全问题。所以,“安全员”有时是可以背着“过马路者”穿越马路(解决安全问题),但在更多的时候,“安全员”自己就是一个“盲人、智障、行为失控者”。
第二个问题,要有足够数量的“安全员”,一个“安全员”是背不了一群“过马路者”。在企业当中,从管理者到生产者都存在着大量的、复杂的生产技术活动,我们没法做到为每一项生产作业活动都配备一个“安全员”去解决其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我们付不起这个生产成本。所以,现在我们企业的“安全员”们尽管有天才般的智慧和能力,但由于存在着大量的、复杂的生产活动中的安全问题需要解决,因此尽管努力工作,个个疲于奔命,累得半死,但仍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大小事故的发生。
第三个问题,要解决“安全员”与“过马路者”目标不一致的问题。“安全员”的目标是确保安全,而“过马路者”的目标是赶快过马路。为什么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原因在于我们将安全从人类活动本身分离出来,使这一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人为的割裂。安全管理是人在追求活动目标过程当中的一个管理,因此它是一种过程管理,而当人为割裂使它变成了“安全员”的目标后,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一、“安全员”确保自己安全目标的实现,而忽视生产活动本身所追求的真正目标,变成“为安全而安全”,并且在其他人眼里成了一种绊脚石,一种障碍。而且,“安全员”本身没有掌握进行安全管理所需的足够资源,他的安全管理无法到位,所以必然存在着大量的安全管理漏洞,使得“安全员”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二、“过马路者”由于将安全管理的工作内容转移出去,造成了在思想上忽视甚至轻视安全的状态,因为其目标是“赶快过马路”,所以在其行为当中不对安全管理投入所需的资源,这就进一步削弱了生产活动的安全管理。
综上所述,安全管理是人追求活动目标实现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因此,生产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假手他人,只能是自己(安全管理工作假手他人就如同将自己的脑袋别在别人的裤腰上,还有什么比这更危险?)。所以,安全管理的主体就是从事生产活动的人自己,这是安全管理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遵循这个客观规律就能搞好安全工作。“我要安全”这句口号,更准确地应该说“我不得不要安全”,否则就是一个“盲人、智障、行为失控者在过马路”。
安全管理要遵循客观规律
杜邦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得好,正是因为他们遵循了这一客观规律。从杜邦公司的安全理念中就能看出来:“事故确实是可以防止或避免的”,“工作场所从来都没有绝对的安全,决定伤害事故是否发生的是处于工作场所中员工的行为”,“良好的安全的基础在于组织内层的每一个人都亲身参与到各类安全工作中”。这些理念的建立不是杜邦公司的先知先觉,而是杜邦公司在其生产过程中发现了安全管理的这一客观规律。杜邦公司从不为员工购买安全方面的各种保险,他们将这些省下来进行的安全投入,因为他们懂得,除了自己之外,谁也保不了“险”。杜邦公司在深圳的一家400多人的化工企业,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仅有4人,取得了10几年无损工事故的安全业绩。而独山子石化公司乙烯分厂1200多人,有30多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却无法实现与之相当的安全业绩。原因在哪,难道是我们的专职安全管理水平、素质低下?不是的。在2004年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试中,笔者所在单位有近50%的安全管理人员通过考试,取得了资质证书,远高于全国平均通考率,这足可以证明我们的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并不低。真正的原因就在于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没有遵循安全管理的客观规律,我们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在干着“背着别人过马路”的活。我们也说“谁主管,谁负责”口号,但并没有将其落实到实处。“谁负责”什么?就是要负责自己所主管工作的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落实安全措施,就是要干这些活(谁干?自己的活当然自己干!)
我们学习什么
治“病”先治人
独山子石化公司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正在进行着引进、宣贯、推广杜邦安全管理模式的工作。如何学习,掌握并运用国外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如何将先进的安全管理思想与我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机的结合,以改进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如何避免引进管理模式时,形似而非神似,造成画虎不成反类犬?如何避免在安全管理模式的转变过程中,出现安全管理的漏洞而导致事故?这些问题,十分严峻地摆在企业安全工作者面前。
笔者认为方法只有一个:遵循安全管理的客观规律,从企业当前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稳妥推进。这里继续用前述的例子进行说明:要解决“盲人、智障、行为失控者过马路”的问题,用“背”的办法不行,不符合安全管理的客观规律。那么,就用“治疗”的办法,让他们变成“正常人”,不用再背着过马路。目前,石化公司正在筹组安全专业管理知识培训班,计划用半年的时间将整个公司各车间的正、副职领导、各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学会自己走路)。进行“治疗”工作,“疗效”是个关键!还有一个例子:前期,由杜邦安全咨询公司对车间主任进行了杜邦安全管理模式的培训,有个车间主任安全观念产生了很大的变化,有了很多的新的安全管理想法,培训课结束后回到车间,立即叫来车间安全员,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他并要求其组织实施,这位可怜的安全员目瞪口呆。这位车间主任又在安全管理上干着假手他人的事,而这恰恰违反了杜邦安全管理的本质,杜邦安全咨询公司的“治疗”工作,在这位车间主任身上是失败的。正确的做法是:培训课结束后回到车间,立即叫来车间全体管理人员,包括自己在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管理的原则来组织实施自己新的安全想法。因为车间安全员没有能力、没有力量理没有资源来组织和实施。为什么“治疗”会失败?原因是大家已经习惯于在安全管理上被人“背着走路”了。这种习惯已经成为一种自然,成为了一种理所应当。所以,我们除了进行安全管理培训教育工作外,还应该在车间建立一种机制,迫使车间各层次、各专业管理人员不能依赖车间安全员来做本应属于自己管理范围的安全管理工作。这样被动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将会变成一种强烈的“我非常想要安全培训教育”的状态,这样的“治疗”才能保证“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