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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论安全原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27日

 原理是指带有普遍性的、最基本的、可以作为其他规律的规律,具有普遍意义的道理。依我们的理解,安全原理应是人类安全活动的最一般的原理和规律,是人类安全活动的最基本的理论。如何进一步认识安全原理?目前是诸子百家,众说纷纭。根据我们对安全科学学科理论的学习和理解,对安全原理,发表如下见解。并愿与同行专家共同探讨。
  
  一、从安全科学的学科属性及体系结构的角度认识安全原理
  

  安全科学是把人的身心免受外界因素影响的存在状态作为看问题的角度,把解决这个存在状态的保障条件作为研究问题的着眼点而形成的一门跨门类横断性的综合性科学。沿着这个角度和着眼点,便发现安全科学是由人、物、人与物的关系这三个要素及通过此三要素的内在联系而形成的安全社会学、安全设备学、安全人机学、安全系统学等四个因素构成。他既不同于数、理、化、天、地、生等单要素形成的纵向科学,也不同于系统科学这样的横向科学部门,又不同于双要素的如物理化学、生物力学、环境医学等交叉学科的科学部门,而是—门综合性科学。从人类安全活动的一般规律出发,按照我国安全科学开创者刘潜先生的安全科学体系结构的理论(注1)。安全原理似乎可以划分出:A.安全哲学原理、B.安全学原理、C.安全工程学原理、D.安全工程原理。按照安全科学的学科属性(综合性)及体系结构,可否这样认识安全原理:安全科学的学科原理是综合性原理;安全科学的科学原理是:安全哲学原理、安全学原理、安全工程学原理;安全科学的工程技术原理是安全工程原理。
  
  二、安全原理的划分依据
  
  人们在日常生活、生产、生存等社会活动中,与安全直接或间接发生关联的是人、物、人与物关系,人是安全的主体和核心,也是研究安全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人既是受保护的对象,又可能是危害因素或保障条件,无人的存在也就根本谈不上安全与否的问题;物是指物质,是安全的客体,可以理解为除人以外的一切客观世界,物亦可能是危害根源或保障条件,此类物质广泛分布于人们的身心之外的一切客观事物之中;人与物关系,是安全主客体关系,它既包含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存在的时空,还包括信息、能量传递方式及控制手段等。安全主体、安全客体(亦称安全物质)、安全主客体关系(亦称安全关系)这三者构成了安全三大要素,加上安全的整体联系钮带因素------安全系统,根据这三要素四因素的不同属性和其相互作用的机制,对安全科学进行纵向学科分类和横向理论分层,并加以归纳。于是它的纵向被区分为四种不同类型的安全分支学科:(注2)a、安全设备类(即自然科学性的安全物的因素)、b、安全社会类(即社会科学性的安全关系因素,指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联系因素)、c、安全人体类(即人体科学性的安全人的因素)、d、安全系统类(即系统科学性的安全信息与能量的整体联系因素)。同时根据理论指导实践和实践上升为理论的双向作用原理,把上述四个分支学科进行横向理论分层,即横向被划分为哲学、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技术四个不同理论层次(或称四个台阶)。将上述纵向分支学科及其横向不同理论层次有机地联系起来,并加以展开,便构成了完整的安全科学技术体系(注2)。此体系的基本内容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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