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
以下不安全行为可能是有意的或无意的。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包括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操作错误(如按错按钮、阀门、扳、把柄的操作方向相反)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械超速运转,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模,声音驾驶机动车,工件、刀具紧固不牢,用压缩空气次铁屑等。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失去作用,调整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如工作梯,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拉临时线不符合安全要求等。
(4)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理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械加工等。
(5)物体(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6)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吊车吊钩等)。
(7)机械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或清扫。
(8)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如未戴各种个人防护用品。
(9)穿不安全装束。如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时穿着过于肥大、宽松的服装,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进入车间等。
(10)无意或为排除故障而接近危险部位,如在无防护罩的两个相对运动零部件之间清理卡住物时,可能造成挤伤、夹断、切断、压碎或人的肢体被卷进而造成严重的伤害。除了机械结构设计不合理外,也是违章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