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坚持动态管理。安全管理不是少数人和安全机构的事,而是一切与施工生产有关的人共同的事。施工组织者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固然重要,但全体参与管理也不能缺乏。安全管理涉及到生产活动的各个方面,涉及从开工到施工交付使用的全部过程,涉及全部生产时间和一切变化着的生产因素。因此,生产活动中必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安全管理。
5、安全管理重在控制。对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必须看作是动态的安全管理。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运动轨迹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活动轨迹交叉的结果。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应该当作安全管理的重点。
6、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施工生产活动是不断发展与变化的,导致事故的因素也处在变化之中,因此要随生产的变化而改善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持续快速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增强。建筑业作为我国新兴的支柱产业,同时也是一个事故多发的行业。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建筑业共发生2251起事故,共死亡2587人,同比减少331起。但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34起,死亡3049人,而在建筑企业发生3起,死亡74人,同比增加2起。
目前建筑工地的工人大部分是来自经济落后的农村。绝大部分农民,他们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差。对工地施工中的基本常识特别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知之甚少。而一些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只是挂在嘴上、写在纸上就是不落实在行动上。总感到不怎么抓也没有出什么大事。抱着侥幸的心理对待安全生产问题,忽视安全生产带来的严重后果及长远效益。于是导致一些人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按国家及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虽然侥幸没有出现安全事故,也没有受到严历的处罚。因此,客观上助长了他们对待安全生产问题的麻痹、马虎、漫不经心的侥幸心理,致使产生恶性循环。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及管理上的精力、资金和设施投入不足,措施不力,甚至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而铸成大祸。而这些问题的产生,跟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及管理方法有着一定的关系。
三、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现有管理体制的不足
我国多年来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对保障人民生命和社会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一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管理体制的不尽完善和对新形势、新经济发展的不尽适应也逐渐显现。
1、“企业负责”意味着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和管理,主要与建设施工方有关,安全风险由施工方单独承担。工程建设中,建设方在与施工方订立的施工合同里,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要求“企业负责”,实际上是弱化了建设方在安全生产中的主要责任地位,替建设方规避了安全风险。建设方将安全风险以定额中“安全生产费用”的较小代价,合法地转移至施工方。在建设方和施工方的相互关系中,施工方处于从属和弱势地位,要从属和弱势者独立承担安全生产风险是欠公平的,建设方与施工方的获利和风险关系明显失衡。
工程建设中,建设、设计、监理等相关各主体方,关于建设安全生产的责任不明确。这在客观上导致了建设、设计、监理等等相关各主体方,以旁观者的姿态出现,不太关注和重视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有的甚至认为我不是施工方,安全生产与我无关。
不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的工程建设,政府投资的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及强势投资方兴建的工程占一定比例,这无疑是安全生产的隐患。不少工程安全事故,与建设方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有的事故中,建设方就是主要或直接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