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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25日

  二、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措施

  施工现场用电虽然是属于临时暂设,但不应有临时的观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正规电气设计,加强用电管理。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安全用电措施。

  (一)基本供配电系统

  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基本供电系统形式中:电力变压器和发电机均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电源为3N-380/220;电力变压器与发电机两电源间严格保持联锁关系,不得并列运行,其接地、接零系统各自独立,以防止发电机单独运行时向电力变压器侧反馈高压。采用分级配电方式,即总配电屏(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开关箱以下实行一机一闸制。其保护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其特点是在正常情况下,PE线上不呈现电流,电气设备外壳不呈现对地电压;故障时,易切断电源,比较安全;采用TN-S系统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使用大地做零线,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连接,PE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在任何情况下,PE线不准用作负荷线。

  2.PE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PE线的截面应不小于2.5mm2绝缘铜线;手持式用电设备的PE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芯橡皮电缆内,其截面不小于1.5mm2。

  3.PE线应作重复接地,在整个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内重复接地点应不少于3处,一般在配电线路的始、中、末端等处设置。每处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小于10欧姆。

  4.配电箱中接出PE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严禁一个螺栓引出2根以上的PE线;工作零线和PE线的各种连接应牢固可靠,螺栓紧固时,平弹垫应齐全。

  5.基本保护系统应与漏电保护系统配合,以构成完备的防触电保护系统。

  (二)配电线路

  配电线路包括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室内线路和母线。其共性要求是:a.采用三相五线制型式;b.采用绝缘导线(母线除外);c.导线截面满足计算负荷、机械强度、电压损失、最小截面、环境温度要求(详JGJ46-2005安全技术规范)。敷设要求如下。

  1.架空线路的敷设要求:档距不大于35m,线间距不小于300mm,最大弧垂距地面最小距离为:一般场所4m、机动车道6m、铁路轨道7.5m。采用专用电杆、横担、绝缘子:保持与临近设施和线路的安全防护距离,相序排列符合规则。面向负荷侧,三相五线制线路同一横担架设相序排列从左至右分别为:L1、N、L2、L3、PE。

  2.电缆的敷设要求:埋地点应保证电缆不受机械损伤和热辐射影响。穿越建筑、构筑物时,应加防护套管。埋设时应开挖专用沟槽,槽深不小于0.7m,上、下铺细砂,厚度不小于50mm,表面覆盖硬质保护层。电缆接头置于地面以上专用接线盒内,并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架空电缆应采用专用电杆或沿墙敷设,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2m,固定要用绝缘线绑扎。

  3.室内线路的敷设要求:室内配线应避开热源,导线暗装,或沿顶棚、墙壁明装用绝缘子固定,距地高度不小于2.5m。潮湿场所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金属管必须做等电位连接,且必须与PE线相连。

  (三)配电装置

  1.配电装置的布置应保证有足够的安全操作空间;防止强列机械振动和损伤;避开热源和易燃、易爆物;避开或清除周围杂草、杂物;防雨、防潮、防尘、防腐蚀。

  2.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箱体应为铁质,以保证足够的机械强度和便于保护接零。

  3.开关电器应完好无损,标准合格,配置合理,具备可靠的正常接通与分断能力以及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功能。

  4.配电装置及其内部开关电器的金属构架箱体、外壳等作保护接零。

  5.配电箱、开关箱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作绝缘固定;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不应拖地放置。

  6.配电装置应作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以防误操作。配电箱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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