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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隧道安全风险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27日

  3不同工法的风险特点

  水下隧道的修建方式呈现多样性发展,以国内目前正在施工的隧道为例,广深港狮子洋隧道采用盾构法施工,一般地铁过江隧道也采用盾构法施工;厦门翔安海底隧道、青岛胶州湾海底隧道均采用钻爆法施工;广州生物岛市政的两个隧道采用沉管法施工;一些城市在穿越一些小型河流或湖泊时则采用围堰明挖法施工。

  在工程界存在着对水下隧道究竟哪种工法更为安全的争论,笔者一直认为这类争论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个人认为:最合适工法的就是最安全的工法!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选择最合适的工法,在准确掌握水下隧道所处区域地质条件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工法的工程特点比选安全风险小、投资少的施工工法。下面介绍一下各种工法所面临的风险。

  ①钻爆法:钻爆法存在的主要风险包括涌水、突水、围岩坍塌以及主体结构渗漏水等。②盾构法:盾构法存在的主要风险有高水压、盾构不适应围岩条件、设备坏损被困、以及主体结构渗漏水等。③沉管法:沉管法存在的主要风险包括涉水作业风险、防水结构失效、岸上段维护结构等。④围堰明挖法:此法存在的主要风险包括基础处理、维护结构、防水结构失效等。⑤冻结法:冻结法的最大风险是冻结失效或局部失效。⑥铣挖法:该工法对围岩条件要求非常高,围岩透水性差、岩石硬度适于机械破碎切割等,因此应用较少,一般可以采用铣挖法施工的隧道原则上都可以采用钻爆法施工。⑦悬浮法:悬浮法是一个处于理论探索阶段的新理论,其核心是将隧道分成若干管段(类似沉管),连接为一个隧道主体,悬浮在一定深度的水中,并通过锚索等锚固手段将隧道拉锚在水底岩层上,悬浮法最大工程风险在于能否解决工程材料问题和隧道姿态控制问题。

  4全面风险管理

  常规隧道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某种事故,造成停顿,一般可以通过一定的工程处理措施,在原址上重新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建设不会造成根本性的影响。但水下隧道则不同,一旦出现防水措施失效,造成涌水进入,往往会形成极为恶劣的后果,严重影响工期、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甚至造成整个工程项目的废弃、直至重新选址再建。

  ①决策阶段。此阶段对于水下隧道的安全风险影响巨大,一旦某个环节出现决策失误将会对工程建设产生严重影响。决策阶段的风险管理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避免“先入为主”的思想;做好地质勘查工作;做好专家评审工作,尽可能规避地质风险;合理的投资控制;必要的冗余设计理念。

  ②施工阶段。进入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自然成为水下隧道安全风险管理的主要责任主体,对于施工单位如何进行风险管理的问题,大家已经谈了很多,本文只简要谈两个问题,不局限于施工单位。   

  地质复勘。考虑到每个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施工水平等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在工程进行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工程地质勘探的情况,有针对性的适当安排地质复勘或者补充地质勘测,在制订工程概算时如能列入地质复勘,将有助于降低工程风险,特别是复杂的水下隧道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鼓励施工单位开展地质复勘。

  反应迅速的动态管理。由于地下工程存在较强的时空效应现象,特别是水下隧道处于水底的环境,出现特殊工况后,必须迅速应对处理,否则一旦贻误处理时机,可能会酿成严重后果。

  ③运营阶段。此阶段的风险管理可以按照三个方面进行。

  工程状态监测。主要包括工程本体的状态监测、外部环境监测以及工程运营状况监测三个方面。本体状态监测应在渗漏水情况、实体耐久性、工况环境等方面设置必要的手段进行监测;外部环境监测是对隧道本体所在区域环境条件进行监测的过程;运营状况监测则应在隧道内通行情况、空气质量等方面进行实时监测。   

  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成立专门的应急机构,并制定出各类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准备好相应的应急人员、设备、物资。根据应急预案进行人员、设备、物资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对有关应急人员开展定期的应急训练,以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将事件控制在初发阶段,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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