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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违规考核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27日

  21、监理、总包整改通知单,分包单位未按限期整改者,罚款500元,必须及时整改并回复通知单。

  22、凡在施工现场加工玻璃钢制品、玻璃钢磷片的单位,必须编制消防安全施工方案,无方案盲目施工者,罚款1000元。其中ABC干粉灭火器(容量8千克)不得少于8支,每少一支,罚款300元。消防水带,必须配备50米。玻璃钢罐现场加工的厂家,干粉灭火器(容量8千克),配备不得少于4支。消防水带,不得少于50米。

  23、玻璃钢制品现场加工的厂家,必须采用硬围档设置,势行封闭管理,围档内不得动用明火,不得吸烟,如发现围档内有烟蒂(烟头),一个罚款200元(包括微机操作间)。易燃物质流出围档外者,罚款200元。

  24、造成重大险兆、未遂事故者,罚款3000——8000元。

  25、施工区域发生易燃品着火的单位,罚款5000元。

  26、氧气、乙炔瓶安全距离不够者(氧气瓶与乙炔瓶、气瓶与动火点、氧气瓶乙炔瓶与电焊机),罚款300元。

  27、氧气、乙炔瓶没有采取防晒措施的,罚款300元。

  28、用钢丝绳、麻绳捆绑氧气乙炔瓶吊动者,罚款300元。

  29、计量器具损坏、失效仍在继续使用者,罚款200元。

  30、乙炔瓶卧放使用者、未装回火器,罚款200元。

  31、氧气乙炔瓶的安全帽、防振圈,缺一件罚款20元。

  32、电焊机未势行TN——S系统者,配电箱、施工机具、潜水泵未接地者,罚款300元。

  3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者、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欧、偷盗者,罚款500元。

  34、现场安全标识牌未张挂者、路边施工警戒线未标识者,罚款500元。

  35、起重机械吊装作业前,未对其进行检查、维护、检验认可,吊机未持特种设备车辆检验中心合格证书者。罚款500元。

  36、施工人员站在吊物上、指挥人员站在吊物上,随吊物移动者,罚款500元。

  37、从高处往下扔物品、垃圾者,罚款300元。

  38、临时用电违反“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及三相五线制者,罚款300元。

  39、电焊机一次线过长、二次线裸露部分、接头未用绝缘胶布包扎者,罚款200元。

  40、临时用电线路零乱、老化、破损、漏电、无插头(直接将裸线插入插座)者,罚款300元。

  41、电缆沟、夹层、隧道内工作时,未采用安全行灯(电压36伏)者,金属容器、管道内及潮湿地点,未采用安全行灯(电压12伏)者罚款300元。

  42、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者,罚款500元。未按规范建立安全资料档案者,罚款500元。未按规范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措施者,罚款500元。

  43、你单位 现场有施工人员施工时,贵公司必须按排管理人员有你单位项目部值班,不论是正常班还是夜班,必须有管理人员跟班,以应对突发事宜。如若未按此执行,系安全管理缺项,将对其进行一次性考核1000元。

  44、锅炉、管道、设备试压,高低压柜、电气设备送电、设备调试,心须张挂标志、标识、警示牌,用安全绳拉设警戒区域线,设专人临护。未照此执行者,罚款1000元。

  45、未列出项比照此准则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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