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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爆破施工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03日

 1.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过程

  (1)爆破作业装药前应认真检查工作面有无险情及附近支护是否牢固,发现危石先排除险情或加固后方可作业。

  (2)必须用高压风将炮眼的泥浆、石粉吹洗干净。

  (3)刚打好的炮眼因热度高不准立即装药。

  (4)不准用已冻结或分解的炸药装炮。

  (5)不准使用TNT、黑色炸药等爆破后有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6)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火种。

  (7)装药棍必须使用木质,严禁使用铁棍。

  (8)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高压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

  (9)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规定的装药量装药,并按要求堵塞炮眼。

  (10)严禁向炮眼内投掷装填起爆药包,应用炮棍将起爆药包轻轻推入炮眼。

  (11)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带班领导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员担任。

  (12)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和机械应撤离现场,安全距离为独头隧道不小于100米;相邻的上下导坑内不小于100米;双线上半断面爆破时不小于400米;双线全断面爆破时不小于500米。

  (13)双向掘进的隧道两端距离在50米内时,一端爆破必须提前一个小时以书面签字形式通知另一端,在约定的时间内爆破。

  (14)爆破后,必须经通风排烟15分钟后值班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检查,经检查确认已排除险情后方可进洞施工。

  (15)钻眼已装药一般不得平行作业。若采用钻孔台车平行钻眼,而钻孔爆破又采取了下列措施时,可不受此限制:

  a.制订出操作细则,经有关领导批准;

  b.由值班负责人统一指挥。

  c.装药与钻孔顺序必须是自上而下进行。

  d.装药与钻孔应隔开一排孔,共距离不少于2.5米。

  e.装药与钻孔人员必须分区负责,且相对固定。但不得上下垂直作业。

  (16)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洞外加工房内进行,加工房应设在距洞口不少于50米的僻静地方。

  (17)在隧道掘进较深时,所有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由指定人员从库房内取出送到撑子面,装炮后剩余的爆破物品,必须及时退回库房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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