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3采用直立爬梯时梯档应绑扎牢固,间距不大于30CM。严禁手中拿物攀登。不得在梯子上运送、传递材料及物品。直立爬梯的高度超过2M时应使用攀登自锁器。
6.4土方工程
6.4.1上下基坑时应挖设台阶或防滑走道板;若坑狭窄,可使用靠梯;严禁攀登挡土支撑架上下或在坑井的边坡脚下休息。
6.4.2挖土机行走或作业时:严禁任何人在伸臂及挖斗下面通过或逗留;严禁人员进入斗内,不得利用挖斗递送物件;严禁在挖土机的回转半径内进行各种辅助作业或平整场地。
6.4.3挖土机暂停作业时,应将挖斗放到地面上,不得使其悬空
6.5深层搅拌桩施工
6.5.1作业前检查各部件安装是否正确、牢固。作业中机件有异常响声、变形、发热、冒烟等不正常情况时,必须查出原因并及时排除。应随时检查主机和井架的支撑情况,严防其倾斜
6.5.2钻进时如有卡钻现象,应停止给进,严重时应停钻并将钻具提升后进行检查消缺。
6.5.3喷料系统的压力不得超过许可范围,压力过高时,应立即停止空压机运转。
6.5.4钻头或管路发生堵塞时,应立即停止喷送,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在清除喷口堵塞物时,喷口不得对着人。
6.6建筑施工机械
6.6.1操作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6.6.2操作人员应对所操作的机械负责。机械正在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得超铭牌使用机械。
6.6.3机械设备的传动、转动部分(如轴、齿轮、皮带等)应设防护罩,其构造应便于检查及进行润滑工作。
6.6.4固定式的施工机械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移动式施工机械使用时应将轮子或底座固定好。
6.6.5机械开动前应对主要部件、装置进行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启动。工作中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进行处理;如不能立即停机,则必须迅速汇报上级处理。
6.6.6机械运转时,严禁以手触摸其转动、传动部分,或直接调整皮带、进行润滑等。
6.6.7移动式机械的电源应悬空架设,不得随意拖放在地上。
6.6.8新购、新装、改装、自制和大修后的机械应按规定经测试、检验及鉴定,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6.6.9作业场所应配合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作业场所不得存放易燃物品,并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6.6.10作业场所应保持清洁,木料堆放整齐,道路保持畅通。作业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清除木屑、刨花。
6.6.11严禁使用不具备安全防护性能的锯、刨、钻联合木工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