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行业安全>> 建筑安全>>正文

爆破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26日
2、爆破
1)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等工作均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86)执行。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如必须在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应在尽量选择远离电线和火源且干燥的地点。
2)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3)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4)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遵守相关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5)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
6)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7)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工必须撤离工作面。
8)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严禁用明火照明。
9)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
10)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11)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15m(软岩为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1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
(13) 爆破器材的领取必须专人负责,其品种、规格及数量由负责人视实际需要填写火工品领用单,照单领取。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或挪作它用。爆破结束后,必须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器材库。
(14) 从炸药库向工作地点运送爆破器材时,应将爆破器材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禁止乱丢、乱放。雷管、炸药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的器材箱。
(15)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一人一次运送的起爆器材不得超过10kg;可搬运散装炸药20kg;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
(16) 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17) 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作业现场严禁烟火。钻孔前必须确认掌子面无瞎炮后方可施钻,否则,必须经过处理。严禁在残眼中和已装药的炮孔附近进行钻孔作业。
18)钻孔与装药不得平行作业。当采用钻孔台车平行钻凿深孔爆破并采取下列措施时,可不受此项限制:
①制定操作细则,并经批准。
②钻孔与装药顺序必须自上而下,钻孔与装药孔至少隔开一排,其距离不少于2.5m。
③钻孔与装药人员必须分区。
19)用于当次爆破的雷管必须是同厂同批号产品,导爆管网路中不得有死结,不能对折,要防止管壁破损、管径拉细和异物入管。用雷管起爆导爆管网路时,导爆管应均匀分布在雷管四周,用胶布等捆扎牢固。严禁使用已受潮、发霉、变质的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爆破人员能撤至安全地带;点火前,必须用快刀将导火索端头切掉5厘米;严禁边点火边切导火索。禁止用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严禁切割已接上雷管或已插入起爆体的导火索或导爆索。
20) 孔内装入起爆药包后,严禁强力捣压起爆药包,禁止强行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装药时必须使用木质炮棍。
21)爆破前,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安全地带,同时切断电源并作好安全警戒。爆破人员必须最后撤离爆破地点。
22)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爆破现场。
23)遇到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①照明不足;
②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③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④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⑤没有警戒好的。
24)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25)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26)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①有无瞎炮;
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③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
④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若发现问题,检查人员要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标志。当发现瞎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处理瞎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27)经检查,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其他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