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施工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的监控
(A)对设备安全管理的监督:
①、要求工地对现场施工和应急救援使用的全部设备在安装和拆除、验收与检测、使用与保修、改造与报废等各方都建立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对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提出有明确要求,确定有监督检查、考核方法,形成有组织措施的文件;②安全设备、设施采购:必须是合格产品、报送有效证明(说明或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验控制报告或鉴定证书等)。不得购置国家、行业、地方等方面已明文规定要淘汰的产品。二手货必须由有资质的鉴定单位出具的技术鉴定合格、有效使用的证明文件;③、监理应督促并参与施工企业定期(季或月)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核查设备、器材在采购、安装与拆卸、验收与检测、使用与保养、维修与改造以及报废等相关记录;④、检查租赁设备双方具有承担的资质与能力的证明材料、租赁协议、出租方对设备、机具和配件性能、运行安全、检测维修等证明文件;⑤、督促并检查企业的设备档案(台帐),包括:自制、出租、承租设备的数量、型号与规格、日常检修记录和目前状况等说明与记录。
(B)对大型设备装、拆的安全监理
①、按国务院第373 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条例》核查装、拆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资格,现场须报监理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且不准将装、拆出租、分解给二个以上单位进行;②、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装拆之前申报《装拆方案》和《安全措施》,经监理确认后予以实施;③、当设备装拆完成,检查装拆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出具的“合格证明”,向使用操作方移交的“安全使用证明”以及做使用附交底所附记录。使用单位必须派专人参与装拆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包括:方案与措施审批手续,企业资质与人员资格,隐蔽部分的验收,设备安、拆程序及过程是否与方案、措施相符,装拆技术人员是否到位,完工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和使用交底记录等);④、设备安装完成,必须经过自检和行政批准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检测合格后并取得合格证后监理方可核准使用。
(C)对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的管理与监控:
①、检查施工现场在危险部位是否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色和安全标志);②、检查和督促施工企业或项目必须建立有:正确使用其警示标志和安全色的明确的制度和要求。对设置的部位、内容、各级的管理职责与权限,监督与检查方法、组织等都有明确的(制度和要求)规定;③、要求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安全色应统一规划,并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条例》(GB1617-1996)和《安全色》(GB2893-2001)的要求和企业内部规定。
(D)对工程中使用特种设备的监理:
①、检查项目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建立有该设备生产、使用的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设有专人管理,明确相应的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有监督、检查、考核的方法(产品单位应具有相关部门发的《生产许可证》);②、检查企业在管理中,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落实了法定单位对其定期检测并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E)监督工地落实现场安全检查与测试工具:
①、施工企业应按现场所使用的设备配备有相对完善的检测设备与工具(包括:检查几何尺寸的卷尺,经纬仪、水准仪、卡尺、塞尺,检查受力状态的传感器、控力器、力矩扳手,检查电器的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电压电流表、漏电测试报告等,测风速的风速仪等);②、要求各种检测设备与工具必须是证明齐全的合格产品(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专门机构的《认证证明》、《出厂检测报告》等);③、要求各种安全检测工具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了定期检查和经常性核正(至少应每年检定、核正一次,或按使用次数规定进行监理应查其书面检验报告或记录)。
(5)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检查”的要点
(A)施工现场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核查:
①、施工现场在执行中,是否按监理审批过的“总平面布置图”上各临设的安全间距与隔离措施等;②、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与“围挡作业”和“六防”(防火、防水、防雷、防震、防洪、防风)与卫生设施达标与否;③、作业区、施工区、库料区和脚手架是否已按规定远离了高低压电力网路和危害作业场所,并满足规定的最小间距;④、对一切施工安全设施,必须按审批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检查和验收,达标方可使用;⑤、现场的洞、坑、沟、高处临边和高危作业区等,要求必须有安全设防、安全标志、闪红灯警示等,安全通道应畅通明亮;⑥、要求坑、槽施工应有全面可靠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规章,其料堆、机械与坑、槽边须按各种参数进行计算确定,保持可靠距离;
(B)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施工设施与设备的安全措施:
①、检查(各种类型)脚手架的施工方案、立杆或架体基础、架体与建筑结
构、杆件和剪刀撑的连接固定、悬挑梁及架体稳定、脚手板、荷载架体和层间防
护、材质与杆件接头、通道与卸料平台的搭设和各部分的施工技术交底与验收、
以升降装置与附着支撑等诸多内容;②、基坑支护中检查施工方案、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临边防护、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周边建筑设施和基坑支护的变形检测、作业环境等内容;③、现浇构件的模板安装中,检查施工方案、支撑系统、立杆稳定、施工荷载、模板堆放与吊装、支撑方法与验收、拆除前的砼强度、运输道路与作业环境等方面;④、对“三宝”(安全帽、安定带、安全网)、“四口”(通道口、基坑口、板洞口、梯道(井)口)、“五边”(基坑边、阳台边、楼板边、詹口边、梯道边)中使用的器具、防护与设施的可靠性进行检查;⑤、检查施工用电:a、外电安全距离与防护措施;b、工作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c、配电箱与开关箱的两级保护的做法、参数、标记、门锁;d、现场照明的电压、回路、做法和接零保护;e、配电线路的电缆芯数、电线质量、穿越过道的保护、架设与固定;f、电气装置的参数与设备是否相匹配;g、用电记录与档案(巡视维修记录、地极阻值摇测、规章制度)等内容。⑥、对物料提升机械(龙门架、井字架)检查架体资证、限位保险装置(定型化的停靠、超高超荷底极等限位、缓冲装置)、架体稳定(缆风绳和建筑结构、连接)钢丝索、卸料平台门拦、吊笼门拦、架体安拆(方案、基础、垂直度、架蓝间隙、防护网、保护绳等)、传动系统(地锚、卷钢绳、滑轮与防脱保险装置)、联络信号、操作规章、避雷防护等内容;⑦、对外用电梯检查人机资质、安全装置(灵敏度、门锁灵活)、荷载(配重与限控)、装卸方案、架体稳定、联络信号、避雷、验收与操作制度等;⑧、对塔吊的安全检查内容为:人机资证、力矩限位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吊钩、卷扬机与上人爬梯的保险装置;附墙装置(或夹轨钳)的安置距离、安装与拆卸方案、指挥及方式(对讲机、旗语)、电气安全(卷线器、机与架的间距、防护、接地接零、基(轨)质量(有设计文件、安装牢靠、轨道有限位器等)安装验收与定位记录等;⑨、对施工机具中的木工(平刨、圆盘锯)机械、手持电动工具、钢筋、电焊机、搅拌机、气瓶、打桩机、潜水泵、翻斗车等检查人机资证、安装稳定、电气可靠(线路开关、接地接零等)、环境(棚、屋等)符合要求,操作有规程、防护与标志齐全等内容。
(6)防火监理
(A)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职工的防火意识教育;
(B)对易燃、易爆物品严加管理,以防发生火灾;
(C)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严禁明火取暖和吸烟;
(D)制订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E)建立明火作业动火证审批制度,并配置必要的安全防火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