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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消防安全知识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2月08日

      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2、电气装置附近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消防器材。
      3、电气火患,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4、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距离不少于5米,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少于10米。
      5、进行焊割时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体;在外架上焊割要采取屏隔措施。
      6、仓库、易燃易爆生产场地、木工房等处需配置灭火装置;吸烟需到指定场所。
      7、灭火器的挂放位置要醒目,灭火器顶端离地面应为1.5~1.8米。      
      8、工地禁用的“三炉”是指:电炉、煤油炉、液化气炉。
      9、氧气瓶不能露天曝晒,不能倒置平放。氧气瓶用红色胶管,乙炔瓶用黑色胶管。
      10、照明灯泡禁用纸或布遮盖,以免温度升高引起火灾;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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