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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十卡控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2月20日

  高处坠落是安全事故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轻者摔伤,重者死亡。如何有效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呢?笔者根据几年的安全管理经验以及在规范的书籍中学到的知识,总结归纳出“高处作业安全十卡控”,希望能对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起到一些作用,控制或减少坠落事故的发生。

  1.凡在坠落高度与基准面在2m以上进行作业,均称高处(空)作业,严禁酒后或带病上岗。

  2.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

  3.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应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用不着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应采用系绳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应及时清理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

  5.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诸如恐高、精神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6.在施工现场空间上下不同层次(高度)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叫交叉作业,必须进行安全隔离防护。

  7.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必须垂直作业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

  8.禁止在垂直坠落点周围附近有人工作、休息、玩耍。

  9.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的通道攀登、翻越。

  10.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双手扶牢,不得手持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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