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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应知的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作者:王兴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2月25日

第一节 一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员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通过教育培训,员工不但要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定,而且要逐渐养成自觉遵纪守法,按章操作的习惯;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应知”,“应会”的要求。

二、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是指企业管理层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明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又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开始或继续作业会危及操作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忽视操作人员的安危,不顾操作人员的要求,强迫、命令其进行生产作业。这种行为会导致伤亡事故,是造成人员伤亡的直接原因。因此法律赋予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不仅是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也是警示企业管理层人员必须照章指挥,保证安全。

三、紧急状态下停止作业或撤离的权利(紧急避险权)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作业中,由于自然和人为危险因素的存在,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意外的危及员工人生安全的危险情况,将会或者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因此,法律赋予了员工享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护作业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但是员工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是必须有确实可靠的事实依据,凭借个人猜测或者误判而实际没有构成对人身安全的威胁,这种情况不可贸然停止作业。

2、紧急情况必须是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间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状况下,不应撤离作业现场,而应积极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3、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首先是停止作业,然后要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采取措施无效时,再撤离现场。

四、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职工有权利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因此,企业管理人员应当为员工充分行使这项权利提供机会,重视和尊重员工的批评和建议,并对批评和建议作出答复,并加以说明。如果不接受批评监督,员工有权向上级或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以便上级能及时督促处理。

五、从业人员有要服从管理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规定:从业人员要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 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目的、意义及方针

一、安全生产职责

(一)遵守各自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二)遵守有关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中,员工应做到的条款以及对设备安全与正常运转尽到责任。

(三)自觉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有责任劝阻、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行为。

(五)经常关心自己周围的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举报“三违“行为、事故隐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二、安全生产的目的与意义及方针

(一)安全生产的目的

安全生产就是通过采取安全技术、 培训和安全管理手段,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从而到达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二)安全生产的意义

1、安全生产为自己。一旦发生事故,不但给自己造成伤害,还会带来精神上的巨大痛苦。生存和健康是人们最根本的需求,企业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体现,是企业保护员工根本利益的重要表现,是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

2、安全生产为了家庭。我们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每天上班家里的亲人总是盼望我们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但是总有一些人上班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结果是自己受到伤害,也造成家庭悲剧。

3、安全生产为了企业。伤亡事故不仅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不幸,也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伤亡不仅造成医疗、抚恤等经济损失,还会影响生产的正常秩序,而且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严重的会造成企业停产、破产。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越来越严格,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不仅取消责任人的评先资格,工资和奖金都要受到影响。可见安全生产与企业的声誉和发展都有直接的关系。

4、安全生产为了国家。人就是生产力,人工作就是要创造财富和价值。人一旦伤亡了,对国家和社会是一大损失,就是对生产力的破坏,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安全生产的方针

我国的安全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在思想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的位置上,当安全与生产出现矛盾的时候,必须首先保安全,决不能违章冒险蛮干这样才能保证生产稳定、持续、顺利进行。其二,要端正安全生产的态度,要变消极被动的“要我安全”为积极主动的“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三、要树立科学的安全观,树立“事故是可以预防”的观念,积极采用科学技术手段来防止事故,不得消极被动的承受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和灾难。其四: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安全管理方式变事后管理为事前预防,采取法律、技术、管理、培训、经济等多种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强化管理。

第三节 安全理念与遵章守纪

(一)安全理念

1、追求完美,零事故的安全目标

作为员工,在生产中只有把安全工作做得完美无缺,设备设施和环境无缺陷,安全工作才有保障。追求完美是人的天性,定下“零事故的安全目标”有利于激发人们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

2、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

安全工作的目的和出发点是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同时,企业员工既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对象,又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以人为本”就是要重视人的因素、重视生命、重视人权。

3、树立“安全就是法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市场”的安全价值观,企业把安全生产作为“人命关天”的头等大事来抓,已建立了安全生产的体系。如果员工漠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就会给员工个人和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痛苦和损失,严重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企业形象,因此,必须树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市场的观念。

4、作业中应倡导“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奉献负责”的工作态度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只有每一位员工热爱企业,抱着“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积极主动、奉献负责”的态度,才能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

5、坚持“三不伤害”的行为准则

实际工作中,要将“三不伤害”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行动中,坚绝杜绝不安全行为。

6、建立“遵章光荣、三违可耻”的安全道德规范。

创造安全合格班组,每一个人都有责任,一个人产生的“三违”行为就会影响到整个班组的荣誉。“三违”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三违”行为应受到大家的唾弃。

7、坚持“四不放过”的事故和违章处理原则

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不管违章行为严重与否,只要违章,都必须做到,事故原因或违章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同类事故或违章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事故或违章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其他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二)怎样做一名遵章守纪的员工

1、安全生产既然对自己、对家庭、对企业都有利,为此首先要求每一名员工都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自觉的学习和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在作业中特别强调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安全意识,这些都是相辅相成的,没有严明的劳动纪律,安全就没有保障,同样没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强烈的安全意识,质量就没有保障,安全生产也就没有保障。而违反规程没有意识就更容易酿成事故。

2、作业人员要理解和支持班组长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安全管理人员他们的工作是与各种事故违章行为和职业危害做斗争,是为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站岗、放哨、当警卫员。平时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在作业区域的巡视并进行监督、制止违章作业行为。但在作业中,我们有些员工不能理解,个别人抱着对立情绪,认为是“找茬”与他过不去。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关键是这些人对安全知识了解太少,安全是为了谁的问题没有搞清楚,如果能真正意识到安全是为了自己、为了家庭、为了企业和国家的话,也就不会产生对立情绪。

3、作为一名员工应自觉接受 培训,积极主动地学习和自学安全知识。安全知识可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安全知识要通过不断学习来积累,丰富安全知识和态度要通过 培训来强化,才能端正态度,提高意识。

4、作为一名员工,还应该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包括:

(1)进入作业场所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

(2)进入作业区应注意来自天上、脚下、地上三个方面的危险因素。天上,要注意交叉作业有无落物、边坡滑坡,壕沟;脚下,要防止坠入陷阱、坑、孔中和在高处作业时发生坠落;地上,要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运转物体对人造成的伤害,特别是视线不好时更应注意。

(3)各种操作室、变配电室、化验室,不得随意进入,更不允许私自触碰各种电气设备和开关。

(4)炸药库、油库、仓库严禁动火作业。

(5)进入各种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行走,并注意避让各种运输东西,不得跨越和用手触摸各种运转中的设备。

(6)危险场所或隐蔽场所作业必须有二人以上一起进行。

(三)作业中自我保护的基本要求

首先必须从加强安全意识开始。每位员工从刚踏上工作岗位,对安全生产需要有一个认识的过程,需要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实践才能获得真正的认识。每一个人不管做什么事都应懂得为什么要自我保护,怎样做到自我保护。懂得自我保护是保证个人安全健康的保证。自我保护意识是安全生产中看不见的防线,但却是第一而且是最重要的防线。所以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1、每天上岗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参加班前会,听清当班负责人交代的应注意的事项。

2、进入作业场地要特别注意运转中的机器设备。

3、接受任务时,首先从思想重视,先动脑筋想一想作业环境有无危险因素,接触哪些设备,工作中应执行哪些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有不清楚的地方,必须弄清楚,做到心中有数,然后仔细检查作业工具,才能开始工作。

4、当遇到艰苦繁重的工作任务时,总是希望找到比较简单、方便、省力的工作方法,但更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决不可违反安全规定而冒险蛮干。

5、工间休息时,不要在电气房、配电室、炸药库、油库、操作室、偏辟场所、顶板不牢固的场所休息,不要在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地方逗留。

6、不在仓库、油库、配电室、易燃易爆场所吸烟。

7、工作任务完成以后,要及时清除操作场所的垃圾,操作工具摆放整齐。

8、作业中禁止嬉戏、打闹,应专心工作。

9、作业中与同事发生矛盾,受到委屈时,千万不要争吵,不要掷物、打架,要及时上报领导,通过相互交换意见解决。

10、遇到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要以“生产服从安全”作为准则处理这种矛盾并要及时上报领导,采取妥善处理方法。

11、作业中与其他班组发生矛盾时,要妥善处理,发挥“一盘棋“精神。人与人之间,班与班之间要相互谅解、配合、支持、爱护,因为安全是大家的事,所以有危险时要有人喊一声,拉一把。

总之,不管在什么岗位,是老员工还是新员工,安全是第一要事,要时刻想到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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