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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应知的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作者:王兴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2月25日

第四节 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

生产中的危险也就是危险源,危险因素无处不在。要确保在生产中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学会识别危险因素是每个员工的必修课。下面就以人和物两大类进行分析。

(一)物的不安全状态因素及防护措施

▲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

1、机器设备本身的缺陷。

2、防护设施、安全装置没有或不完善,没有接地、接零、或绝缘,危险标志不清楚等。

3、工作场所的缺陷,如安全通道不畅通,存在危险物等。

4、个人防护用品缺陷,质量不符合标准或不适应作业环境。

5、作业环境的缺陷,如通风不良,存在尘毒等。

▲要防止物的不安全因素,应该做到:

1、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检修。

2、保证防护设施和安全装置完好,危险标志清楚;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四有”“四必”(即有轮必有罩,有台必有栏,有洞必有盖、有轴必有盖);进行电气操作时,应先检查接地、接零和绝缘情况,否则不能作业。

3、加强作业场所的检查,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危险物要及时排除或采取安全措施。

4、选用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

5、采取照明、通风、除尘等措施,保证作业场所环境良好。

6、不属于本工种作业范围的事,如动用电、气焊、临时搭接电等,都不能做并应及时报告听候处理。

(二)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

1、不按规定的方法操作(违章作业)。

2、对危险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作业没有采取安全措施。

3、对旋转中的设备进行清擦、加油、修理等。

4、私自图工作方便拆除或破坏安全保护装置。

5、作业行为本身就不安全。

6、没有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或使用不正确。

7、接触或置身不安全场所。

8、其他不安全行为。

▲为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应做到:

1、作业人员应自觉接受作业现场管理和教育培训,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防止习惯性违章。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试,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准上岗。

2、对危险性较大,可能造成自己伤害和他人伤亡的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并有专人监护方能作业。

3、严禁对旋转中的设备进行清擦、加油、检修,要做到发生故障必须停机处理各类故障和杂物。

4、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的操作,管理规定,防止发生事故。

5、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装置,挪动消防器材摆放位置,并要经常检查,确保其齐全有效。

6、物件、工具要放好,特别是高空作业时,要防止其掉落。

7、要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8、进入运转的机器、采空区、通风不良场所,首先应检查是否安全,否则不得进入。

第五节、机械安全

(一)机械不安全的原因

各类机械在运转中,对人体的伤害有:碰伤、压伤、轧伤、挤伤、卷缠伤等,造成伤害的主要原因:

1、违章操作。如操作旋转机器时、操作者戴手套、衣服过于宽松、长发不盘在工作帽内,万一操作不慎就会造成卷缠伤害。

2、操作方法不当。站的位置不合适,人接触机体易造成到伤害的部份而造成伤害。

3、机械运转时进行维修、打扫卫生,误入危险区域等。

4、机械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或安全防护装置已经损坏。

5、机械设备自身有故障,机械的传动装置和控制装置损坏、失灵。

6、操作手柄及按钮设计不当,使操作费力,容易疲劳。

7、部分机件受损,断裂飞出。

8、物体从高处坠落。

9、机械加工工件时,未将工件固定牢,加工的铁屑蹦出或飞出致人伤害。

10、机械设备安装的地点环境不佳,如照明不良、空间狭窄、噪声大、潮湿、通风不良、材料堆放不合理等,影响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

(二)机械伤害的预防措施

机械设备种类较多、设计面广、工艺复杂、技术性强,要防此类事故的发生,应做好以下工作:

1、操作者应自觉严格执行规定的各项操作规程和规定。

2、作业人员应不断接受教育培训,使自己操作技能和全面掌控设备性能及工作原理的水平和技能不断提高,并使自己在作业中能及时排除设备常见故障。

3、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方能上岗作业。启动设备后,应集中精力,按规程的规定认真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4、确保设备的技术性能良好,符合运行标准。

5、作业中要选一个舒适、安全可靠的位置进行作业。操作的各种手柄及按钮应机动、灵活。

6、机械的传动、齿轮及联轴器等旋转部位应装设防护罩。对易于接近的部位要设置栏杆或栅门隔离,并涂上醒目的安全色以示警戒,注意安全。

7、控制制动装置、限位装置、防过载装置、联锁报警装置等,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与仪表应保持良好、灵活可用状态。防护装置与设备运转联锁,保证安全防护装置未启用之前,设备不能运转。各种仪表和提示应醒目、直观、易辨认。

8、安全防护装置不得有锐利的边缘和凸缘。

9、作业场地要有符合规定的安全通道,机械设备之间及墙壁之间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通道、安全距离以内不得堆积其他物件。

10、作业场地应有良好的照明条件、材料、工具摆放合理整齐。

(三)机械设备检修的安全要求:

机械设备的检修,既涉及电工、检修工、又牵涉操作工、焊割工,有时还需吊装设备等,往往人员复杂,忙中出错,酿成事故。因此在检修时,对危险部位一定要严加注意,谨慎作业,同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

1、检修或检查时,首先必须停电停机,待机器设备完全停止运行后,方能进行。

2、检修连接电源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在断电处接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如有控制室的必须锁门,负责人装好钥匙。

3、在检修时,如需用到吊装设备,首先应检查吊装的钢绳有无断丝,钢绳的粗细是否符合重量要求,吊装设备的制动装置是否有效,被吊的机体困扎是否牢靠,检查完毕,确认无误方可起吊。起吊时,必须由一人指挥,严禁多人指挥。

4、在高处检修机械设备时,必须配挂安全带(规定2米以上),严禁将拆下的零部件,螺钉等往下抛扔。在拆很紧的螺钉、螺母时,应注意周围情况,防止失重,滑跤造成事故。

5、检修完毕,必须将所拆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附件恢复原样,并保证齐全有效。

6、试机前,必须做好各个方面的联系,协调工作,检查确认不会有任何意外事故发生时,才能按照正常步骤进行操作。

第六节、电气安全

一、电气作业安全措施:

1、组织措施。电气作业应加强电气安全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恢复送电制度。

2、电气作业是特种作业,电工必须经过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非电气作业人员也要接受电气 。

3、技术措施。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作业,尤其是高压场所作业,必须完成停电、验电、放电,装设临时接地线,悬挂警示牌,装设遮拦等保证安全的措施。

4、电气作业应实行工作票制度,作业时的一切操作必须按工作票面上的内容进行操作。

5、恢复送电时,值班负责人应接到工作负责人的完工报告,并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二)用电安全要求:

1、电工上岗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操作。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由持证的电工进行。

2、在输电线路上进行带电作业(一般不提倡),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厂、矿长批准。

3、电气设备裸露的带电设备,应设保护罩和遮拦及警示标志。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按钮、插座、插销以及导线等,应保持良好,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4、供电线路和设备的供电和送电,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5、大型电气设备应设有专用的受电开关,停电和送电应有工作票。

6、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有可靠的防雷电、接地装置,并每年检测一至两次。

7、在电源线路上断电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应加锁或设专人看管,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在停电线路上作业时,应先采取验电和挂接地线等安全措施,作业完毕应将接地线拆除后再通电。

8、在导线、电气设备、变压器、油开关附近,不得有损坏电气绝缘或引起电气火灾的热源及易燃易爆物品。

9、熔断丝、熔断器、熔片、热断电器等保险装置,使用前必须核对,不得任意更换或代用。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熔断丝。

10、在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外壳要进行接地保护,移动工具要防止导线拉断或破损。

11、雷雨天气不要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周围20米以内,当遇到高压线断落时,在落点周围10米内不许人畜进入;若已进入危险区域且感觉到有跨步电压作用时,应赶快将双脚并在一起或用单脚跳离危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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