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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0月15日

  安全生产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随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推广和深入,安全意识的日益提高,人们也逐步意识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尤其是我们建筑行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可大大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控制、减少伤亡事故,有助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2002年11月1
  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含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原则,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它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其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
  
  它包括企业经理、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企业经理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⑴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⑵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⑶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⑷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的隐患;
  
  ⑸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⑹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将安全工作纳入到自己的日常生产管理工作之中,真正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它包括企业中生产安全部门、技术质量部门、机械设备部门、材料部门、财务部门、劳动工资部门、工会、卫生部门等,各职能机构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3.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班组安全生产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法律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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