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证的措施
一、安全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为“四消灭、三减少、一实现”。
1. 四消灭
⑴.消灭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⑵.消灭施工生产中的因公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5‰以内,轻伤率控制在5‰以内。
⑶.消灭火灾事故。
⑷.消灭责任交通事故。
2. 三减少
⑴.减少轻伤事故。
⑵.减少惯性事故。
⑶.减少质量通病安全事故。
3.一实现
实现安全样板标准工地。
二、安全生产方针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部颁有关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规则,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
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思想意识。
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使安全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并贯穿施工全过程。重大施工项目都应编制安全施工方案。该体系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安质部设专职安全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
3.制定实现安全目标和保障目标的规章制度。
4.加强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建立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
三、施工安全保障体系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完善的保证措施。使安全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贯穿施工全过程。
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直接管安全,安质部设专职安全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检查程序、安全保障组织机构如下:
四、综合保证措施
1.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2.按施工人员的比例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驻地管理人员一律佩证上岗,安全员佩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3.在编制施工计划的同时,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制度及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发至班组,组织逐条落实。搞好“五图安全检查流程图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三级
”。
4.每一工序开始前,做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实施措施,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及时做好施工技术及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严格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5.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同时加大
及宣传力度,对重点作业场所、危险区、主要通道设“五牌一图”,即:工程告示牌、安全生产记录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记录牌、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牌、施工总平面图。
6.坚持每周五安全日的安全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评比安全的“三工制”活动。
7.开工前期制定各项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
⑴.各类机电设备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作业规章制度。
⑵.用电安全须知及电力架设、养护作业制度。
⑶.风、水管路安设及养护制度。
⑷.防雷电、防洪、防火的安全专项规定。
⑸.针对重点工程项目及关键工序,编制专项安全措施和专项技术交底,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与落实。
五、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爆、防洪、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及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修理场应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2.现场道路平整、坚实、保持畅通,危险地点悬挂安全标志,符合安全规定的标牌,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3.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有专人管理,不乱拿乱放,每作业队组成一个由15~2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安全消防距离符合有关规定,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理,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易燃物品。
5.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6-88)的规定执行。
6.施工中如发现危及地面建筑物或有危险品时立即停止施工,待处理完毕后方可施工。
7.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
8.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做好天气预报工作。
9.积极与当地公安机关联合组建联防机构,加强职工法纪教育,增强职工法纪观念,维护好当地治安秩序,防止偷盗和打架斗殴,防止治安民事纠纷与其他案件发生。
10.雷电期间,施工场地的油库、料库、变电站、通风设施及其他所有临时设施均设置防雷设施,定期检查接地电阻,防止雷击。
六、施工机械的安全保证措施
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械说明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检查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工作后检查保养。
3.保持机械操作室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酒后操作机械,机械不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
4.定期组织机电设备以及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每次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