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行业安全>> 建筑安全>>正文

水上作业安全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3月26日

1、水上作业安全管理和控制
        认真执行有关指导安全方面的法规和规范。水上作业的施工船舶和交通船必须证照齐全,并按时办理签证手续;
        ⑵.安排和组织水上作业时,应尽量减少对航运的干扰;
        ⑶.由项目部船机部、安全部牵头与当地港监、航道部门联系,发布有关施工航行通告,设置必要的水域安全作业区或警戒区,设置有关标志的警戒船或航标船;
        ⑷.在所占用的施工水域周围设置足够数量的警戒船舶,该警戒船舶应具备较强的抗风浪和雾天航行的能力,并配备雷达、灯光、扩音器等警示、警告设备,对周围 的船舶进行警示;
        ⑸.收到开工令之后的14天以内应制定一份详细的包括水上交通控制、水域警戒等内容的安全管理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⑹.在开工前〔不少于28天),向有关部门申请核发《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⑺.水上交通控制方案应充分考虑施工船体占用水域,尽可能固定安排水上航运 路线和泊位,并设置导航和通航标志;
        ⑻.水上各作业工段、施工船舶根据天气预报要及时做好和采取各项安全措施; ⑼.加强项目部与水上各作业工段、施工船舶的联系,保证通讯畅通。遇到危险 情况,各方面积极配合,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水上作业安全保护措施
        (门.本工程位于开阔的水面上,主要为水上作业,必须切实做好水上作业的安全保护工作,要求如下:
        ① 认真执行船员持证上岗规定,船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保证锚机、缆绳、消防、救生、灯号完好,使船机设备、安全设施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② 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参与起重作业和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保险绳。各类船舶按规定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和救生设备;
        ③ 水上作业的船舶要悬挂慢车信号旗;
        ④ 交通船在能见度低或风力6级以上时,不得开船。作业人员乘坐交通船,不得超过规定人数。乘坐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船舶航行时不得探身船舷进行其它活动。上下船不得争先恐后,应依次上下。乘船时不得打闹嬉戏,船未停稳不得上下船,上下船不得翻越栏杆;
        ⑤ 施工现场水域范围内,不准下水游泳,并设立明显标牌。如施工生产需要,经领导同意,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下水进行作业。属水上抢救情况例外;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