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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2月30日

各部门、各装置:
        为进一步规范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现就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装置负责人承担所辖区域的安全责任。
        2、坚决执行作业票管理制度,与装置相关的施工必须开作业票。否则,不允许施工。
        3、技术工程部、设备部、安环部等部门安排施工单位到装置区域施工时,必须以书面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告知所在装置主任或装置主任指定的责任人,工作联系单中必须写明施工内容、施工周期、施工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必须由所在装置主任或装置主任指定的责任人签字确认。
        4、项目主管部门必须牵头组织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危害识别及预防纠正措施的内容,否则,不允许施工。
        5、所在装置主任收到工作联系单后,必须安排对施工人员进行车间级 并告知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组织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制定并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否则,不允许施工。
        6、装置主任必须督促并监督施工单位按公司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好作业许可证并指派专人进行监护。装置委派的作业监护人必须了解施工作业的内容、作业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发生异常情况时的处理措施等内容。
        7、装置主任必须对本装置内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数量、施工部位、作业票证执行情况准确掌握,对施工存在的安全风险有详细的应对措施,并每天通过OA汇报给生产副总,主管副总及总经理。
        8、装置主任必须将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告知运行班组人员,当班人员巡检时必须对装置内的施工情况和作业票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
        


        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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