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挖
(一)危险源:塌方(塌坍、掉块)、爆炸(炸药、雷管、瓦斯、残眼、高压风管爆管)、高压水管爆管、触电、钻孔台架倒塌、钻孔台架的高空坠落、机械伤害。
(二)控制要点
1、钻眼
(1)钻孔台车的安全:钻孔台架主体结构必须有专门设计,加工制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台架的安全稳定,作业平台上钢筋围栏的高度应大于1.0m。
(2)检查清理危石,确认掌子面的安全:施钻的人员和安全员在钻眼前,同时应检查掌子面、拱顶、边帮安全状况,清理掉松动的危石,平整好碴面,确认安全后方能开始施钻作业。
(3)检查有无瞎炮:进入掌子面后首先检查有无瞎炮,如发现有瞎炮,应立即通知爆破工,对瞎炮进行处理,不得在原炮眼里继续打眼。
(4)高压风、水:高压风、水管线必须经常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防止其爆裂伤人。
(5)供电线路:台车上的供电线路要经常检查、维护,台架上人之前必须先检查,后上人。
(6)防止机械伤人:开始钻眼前,要把地上的弃碴清理干净,整平地面,把风枪的支架放置稳妥,防止风枪倾倒伤人。
使用风动凿岩机前,应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管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是否弯直,是否堵塞,不符合要求应修理或更换。凿岩机支架应放置稳定,钻速由慢到快。同时在钻眼过程中要仔细监听钻声,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检查修理。
钻孔时钻头应适当压紧在岩石上,保持均衡压力,严禁用人的身体推压助力,以免断钎伤人。钻机下严禁站人。
(7)低瓦斯隧道施工时加强瓦斯浓度监测,加强通风。
2、装药
(1)爆破器材加工必须在专用加工房里进行,加工房要远离洞口不少于50m以外适合的地方,当洞口距开挖面大于一定距离后,可在洞内附属洞室等适当地点设临时加工房,严禁在加工房以外任何地方加工爆破器材。加工爆破器材必须使用合格的专用雷管钳连接。加工好的爆破器材运到装炮点后,应分别放在安全地点,防止其它物件倾倒被砸,必须有专人全程管理。
(2)清除炮眼内杂物:在清除炮限内杂物时,要通知在场人员注意躲避防止引爆,防止被吹起的石屑伤人。
(3)分工划片装药:在装药前,应针对炮眼的布局和装药规定,规范装药的顺序和安全有效的装药程序,划片分工负责,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相互碰撞。
(4)应用木棒装药:装药时必须用木棒轻轻送进,轻轻地捣实,严禁用力强行装药。起爆药不得捣得太实。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药。
(5)封堵好装药炮孔:严禁擅自增加装药量。炮眼封堵使用炮泥或者专用的封孔材料,不允许使用石硝或其它物品封堵炮眼。
(6)一旦开始装药,在炮眼20m范围内不准继续钻孔作业,严禁边钻孔边进行装药作业。不允许在装药区域内进行与装药作业无关的其它工作,尤其是电、气焊、金属切割。装炮区的所有机械或机具必须停止运转,撤到装药区30m以外的地方。
(7)为防止中途停电,装药人员要带有安全灯具。
(8)要专人专车负责爆破器材的领取和运输,炸药与雷管药分车装运,每次剩余的爆破器材应立即送回指定的保管库房。
3、起爆
(1)隧道爆破作业必须统一组织指挥,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必须撤离起爆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a、独头巷道撤离不少于200m;
b、相临的上下坑道撤离不少于lOOm;
c、相临的平行道、横通道及洞与洞之间撤离不少于50m;
d、单线上半断面撤离不少于300m;单线全断面与双线上半断面撤离不少于400m;
e、双线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孔深3-5m)时,撤离不少于500m。
(2)点火起爆必须使用专用点火器具或器材。火花起爆必须使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严禁用火柴、烟头和打火机等明火点炮。
4、瞎炮的安全处理
(1)起爆结束,排烟一定时间后,然后全面搜索、清理现场,对未起爆的炸药进行全部线路搜寻,如有瞎炮立即做好标识,通知爆破安全监督人员。
(2)发现瞎炮存在,应指派原装药爆破工专人处理,必要的人员协助。其它工作一律停止,人员、设备撤离现场。
(3)严禁从未起爆的炮眼中拉扯导火索或炸药雷管,严禁用铁钩、铁丝、钢筋或其它刚性物件掏取炸药雷管,应向孔里放一支新的起爆药包重新引爆。如果感到危险,可以用水冲出炸药雷管。
(4)在所有瞎炮未重新起爆前,未经授权人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入瞎炮处理现场,瞎炮处理区不允许进行任何工作。
(5)只有在爆破监督员已经调查并确认爆破掌子面没有瞎炮,方能发出全部解除信号。
5、贯通安全
当在同一隧道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担任掘进的单位必须加强联系,服从统一协调指挥。两工作面距离接近余留8倍循环进尺时,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由负责人决定另一端停止掘进,将人员和设备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示,禁止人员入内,直至全面贯通。
二、出碴
(一)危险源:塌方(塌坍、掉块)、危石、机械伤人、运输交通安全。
(二)控制要点
1、装碴前和装碴过程中应观察围岩状况,发现松动危石或塌方征兆应通知领班人员,处理过后再行装碴。支护结构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2、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辅助人员应随心留意机械运转,防止挤伤碰伤。
3、严禁超量装载,车箱边的危石应立即除掉,避免途中落石伤人。
4、装碴时发现碴堆中有残留炸药雷管,应立即处理。
5、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车,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刹紧车闸,开亮警灯且支垫好铁靴。
6、非机动车辆下坡时严禁溜放,在坡道上停车时应加止轮器;在机动车辆行驶频繁的地段(时段)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
7、接近或通过风门、道岔、较大坡度地段、洞口、横通道口、施工作业地段以及前面有障碍物时,必须减速鸣笛。
8、设置安全标志。在洞口、横通道口、狭窄的施工地段、道路危险地段、弃碴场边缘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突出“减速”、“小心”警示,必要时有专人指挥。
9、洞内交通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间距应大于50cm;同方向行驶的车辆,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20m,洞内能见度较低时应予加大。
10、保证车况良好。凡是执行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包括尾气排烟达标,严禁带故障出车。在进洞前应对电路系统、刹车系统、照明系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立即修理排除。同时每一辆车应携带适当的灭火器。
11、严禁混装。洞内所有运输车辆严禁人员和料具混装、人碴混装。
12、人车要各行其道。所有进出隧道的人员必须走人行道,不准与机械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搭车和与司机攀谈嬉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