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有效方法,并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期、控制投资、降低安全生产风险程度,消除了事故隐患,制止了建设行为中危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利于实现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有利于规范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行为。
一、模板承重架:
(1)施工方案的审查。对于模板和支撑系统的材料、规格、接头方式、构造大样及剪力撑、水平杆均应具体注明并有施工详图;立杆底部支撑结构应是有支撑上层荷载的能力;模板立杆承重的施工荷载需保持两层或多层立柱,立柱底部应设置木垫板,禁止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为确保立柱的整体稳定应在安装立柱的同时,加设水平支撑和剪力撑;立杆高度大于2米时,应设两道水平支撑;满堂立杆的水平支撑必须从纵横双向设置,其支架立杆四边及中间每隔四跨立杆设置一道纵向剪力撑;立杆每升高1.5米至2米时,应增加一道水平支撑。每隔两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力撑;立柱的间距应经计算确定;当使用直径48x3.5钢管时间距不应大于1米。
(2)支模架所用钢管、扣件的进场检查。当支模架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时,严禁使用扣件或钢管支撑体系,应采用钢柱、钢托架或钢管门型架的组合支撑体系;搭设模板所用的钢管扣件进场后应按要求进行抽检复试,如测试结果不合格,须进行调整和加固。
(3)现场搭设质量控制。审查搭设操作人员的资质;检查搭设是否按批准的方案内容进行;检查立杆、地杆、水平杆、剪力撑的搭设、各部位扣件的数量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二、脚手架
(1)脚手架的搭设。脚手架应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脚手架支撑系统必须稳定可靠,对于满堂脚手架和100平方米以上的大面积支撑排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在搭设前应对所用的材料及搭设构件进行检查,即对钢管、扣件等受力构件进行检测;需对脚手架的连墙件进行强度、稳定性和链接强度计算,确保其可承受拉力和压力;搭设与拆除须由相应资质的架子工完成,并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门部复验后挂牌方可使用。脚手架一般可分为,单排架(24m以下可使用),双排架落地式双排回、门式脚手架,悬挑架,吊环架,电动爬升架,吊篮架等,材料为直径48x3.5钢管。脚手架设计应按现场情况确定其型式。落地式双排架高度25m以下时,立杆间距1.20-2.00m。基础可素土夯实,上铺5cm厚木板,搭设高度25-50m时,应视现场地耐力情况,进行计算,不满足时,采用加固措施。搭设高度50m以上时应对基础和架体进行受力计算。悬挑架应对挑架进行设计计算。脚手架建筑物的拉结应牢固可靠,24m以下脚手架可采用柔性和刚性连接,24以上脚手架必须使用刚性连接,其连接位置符合设计要求。通常情况,架体与建筑物连接采用两步三跨,成菱形或梅花形布置。
脚手架的使用。在使用中严禁拆除主结点的纵、横水平杆、扫地杆和连墙构件,定期检查他们的连接牢固度,检查杆件的设置和连接构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高度在24米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高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定。
脚手架的拆除。拆除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且连墙件及随脚手架一起逐层、同步拆除。拆下的构件严禁高空抛掷。拆卸时设置安全禁区并由专人监护。
三、塔吊。
审核塔吊采用的机型,了解塔吊的自由高度和扶墙高度、超重力距、最大额定起重量、平衡重量及其他重要参数。确定塔吊的位置,起重臂在360°全回转的空间无障碍物。充分发挥设备的利用度。基础地耐力必须达到设计说明中的规定,有地耐力报告和基础隐蔽记录。塔吊的安装、拆除须由资质的单位施工,安拆前审查安拆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如等级有无超期等),安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拆前要审查施工方案。安拆过程中要施工方项目经理在场指挥,监理人员旁站监督。塔吊可用塔身做避雷引下线,接地使用直径不少于8mm的圆钢与接地网进行焊接,冲击电阻值不大于30Ω,接地保护避雷器电阻不超过4Ω。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最小水平距离应不大于2m,否则应有防护措施。塔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防事故发生。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检查塔吊的主要部件是否正常运行。
力矩限制器(防止超载)。
幅度限位器。
高度限位器(又叫行程开关)。
回转限位器,及上部回转运动左右方向不超过540°的限位。
卷筒保险装置,防止钢丝绳缠绕不当,越出卷筒之外的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