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钩保险装置,防止吊钩脱落。
对讲机与塔吊联络信号。
四、临时用电
1、审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内容包括安全技术原则和技术内容。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报监理审查。在开工前15日上报有关单位。
2、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要求。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并符合以下要求。
①接地接零:
a.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专用变压器供电的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保护接零系统。专用保护零线必须重复接地。接地电阻符合JGJ46-2005要求。
b.“三相五线制”供电干线,分干线必须敷设至各级配电箱、开关箱。
c.专用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截面积应相同,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
d.专用保护零线在任何情况下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②配电线管:
a.架空线管必须用绝缘导线,以绝缘子支撑。专用电杆或沿墙敷设,严禁设在脚手架或树干上。
b.引入建筑内供电线路,必须使用电缆穿钢管埋地敷设,引至各层的线路用电缆沿管井,电缆井、电梯井架设且每层不少于一个绝缘支点。
c.室外线路架设高度不小于4m,电缆线路可设定为3m,但应保证施工机械及运输车安全通过。过机动车道路的线路架设高度不小于6m。
d.室内供电线路安全高度不小于2.5m,并保证人员不触动线路。
③漏电保护:现场电器设备必须实行两极漏电保护,漏电动作电流符合下列要求:
a.总干线动作电流不大于250mA,时间在0.2s内。
b.分干线动作电流不大于150mA,时间再0.1s内。
c.单台设备漏电保护,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0.1s内。
d.运行中发现跳闸,首先检查线路设备的绝缘情况,保护器失灵立即更换。
④配电装置:
a.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的规定。
b.各种开关必须安装在带锁的配电箱内,严禁使用木质箱。
c.固定式配电箱下平距地1.3-1.5米内,移动式箱距地0.6-1.5m内。
d.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能超过30m。
⑤配电箱内接线整齐、无外露导电,进出线孔设保护帽。
五、高处作业。
概念:凡距坠落面2m以上的作业为高处作业。
1、“三宝”的使用。
安全帽、安全带(使用3-5年)、安全网,安全网要求为2000目/10c㎡,外脚手架施工时,密目网设在外排立杆内侧,并用1.96KN拉力的绳将网周边每隔45cm系在钢管上。当采用升降脚手架或悬挑脚手架时,除用密目网对外架外侧封闭外,还应对脚手架下部与建筑进行封闭。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缝隙≥15cm时,施工层以下每隔10m用平网封闭。在施工的电梯井、采光井、楼梯口除设有防护栏杆外,还应在井口内首层固定一道安全网,并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网。边长在1.5m以上洞口,挂平网防护,四周设栏杆。防护栏杆至上而下用密目网封闭。
2、“四口”及临边防护。
a.电梯井口防护。电梯口防护的高度不低于1.8m,电梯井口除设置固定棚门外,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二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平网,网与井壁间隙不大于10cm。
b.楼梯口防护。梯口与梯段边安装防护栏杆,两楼梯段中间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防护。
c.预留洞口防护。采用防护拉杆、加盖体、张挂安全网等措施。较小洞口用盖板盖严。边长在1.5m以上的洞口挂安全网,并在四周设防护栏杆等措施。
d.通道口防护。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通道口,两端各长出1m,进深尺寸应符合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范围。坠落半径R分别为:坠落物高度2-5m时,R为3m;坠物高度5-15m时,R为4m;坠物高度15-30m时,R为5m;高度大于30m时,R为6m。道路边缘与建筑物边缘距离分别小于坠落半径的,应搭设安全通道,其高度不低于3.5m,宽度不低于3m。安全通道及防护棚两侧设钢管立柱,并挂安全警示牌。其立杆沿通行方向通长设置扫地杆和剪力撑,立杆纵距不应超过1.2m。两侧设置隔离栏杆及八字撑,并挂满密目网,所有水平杆伸出立杆外侧10cm。顶部应严密铺设双层正交脚手板18mm厚水平硬质防护,层间距不小于600mm,同时在顶层设防护栏杆高度1.2m,两道水平杆,间距400mm红白相间的警示油漆,除入口处,其余三面设密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