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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安全管理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9月23日

一、工程概况
淳安县环湖公路上江埠大桥及接线工程S01 合同段北起淳杨线K12+600 处,起点桩号为
K0+000,路线基本沿淳杨线行进至K1+648 处穿越隧道、并跨越千岛湖水域,经界牌岛西侧库
区沿岸,直至界牌岛隧道南端,终点桩号K3+160,路线全长3.16km。
二、爆破安全保证措施
1、技术措施
a、爆破前的准备工作
(1)指定放炮技术人员。
(2)爆破器材要安全储存。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准敲击、掷滚、摔落和挤
压。
(3)对危险区的房屋、结构物、材料和机具设备要采用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作好电雷管的导通和电阻测试。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电雷管。
(5)严禁用电雷管改作火雷管。
(6)禁止使用冻结、变质的胶质炸药,不知药性的炸药,须经试验后方可用。
b、装药、爆破
(1)非指定放炮人员不得担任装药和爆破工作,放炮工应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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