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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层住宅项目安全职责及权限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19日

 (1)项目经理
  1)履行承揽合同要求,领导制定和实施项目安全方针目标,全面负责项目安全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主持项目安全体系自查工作。
  2)决定项目安全保证的资源配备,明确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
  3)确定项目安全方针、目标并保证安全方针和目标协调,采取必要的组织、管理和教育措施,使安全方针为全体职工掌握并贯彻执行。
  4)策划组织编制总承包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及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5)确定总承包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构成并配备人员,制定规章制度,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组织项目经理部开展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6)根据项目安全生产的动态发展,及时、适当地调整决策,完善安全保证体系。
  7)支持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工作。
  8)审批各分包商的技术方案与安全管理措施,并监督协调其实施行为。
  9)积极处理好与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及当地街道居委会的关系,确保当地政府部门利益并确保本项目成为"爱民工程"。
  (2)项目工程师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具体编制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保证计划,组织内部自查工作,并进行安全职能分配,落实安全责任制。
  2)审核各分包商的施工组织与施工方案,并协调各分包商之间的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
  3)及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保证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确保安全保证计划有效实施。
  4)负责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不断优化各分部分项的施工技术方案,减小施工操作难度,增大安全保证系数。
  5)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大和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及交底。
  6)制定因工程特殊性须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7)在施工各阶段进行有针对性技术安全交底。
  8)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
  (3)项目副经理(生产)
  1)全面组织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活动,合理调配资源,负责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2)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
  3)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4)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
  5)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确保操作现场工作环境不影响施工安全。
  6)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
  7)负责安全设施需要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
  8)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处理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9)对各分包制定例会制度,建立会议纪要,并发放各有关人员。
  (4)项目经济师
  1)参与制定、贯彻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经费进行成本规划、控制。
  3)签订分包合同,对分包方进行控制,检查分包相关的资质和人员资质。
  (5)技术科
  1)在项目工程师的领导下,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各阶段具体施工方案及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并监督执行情况。
  2)贯彻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负责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以及特殊脚手、临时用电、大型机械拆装方案的实施。
  4)协助对施工班组的安全监督。
  5)根据项目安全保证技术措施,检查、监督、纠正、控制安全设施、安全保证措施和生产者的安全状况。并及时向项目工程师反映。
  6)认真完成项目经理和项目工程师布置的其他各项安全工作。
  (6)项目施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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