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 混凝土工程
(1)使用振动器的作业人员,穿胶鞋,戴绝缘手套,使用带有漏电保护的开关箱。
(2)严禁用振动棒拨钢筋和模板,或将振动棒当作锤使用,操作时使振捣棒头到钢筋里或其硬物而受到损坏。
(3)用绳拉平板振动器时,拉绳要求干燥绝缘,振捣器与平板保持紧固,电源线固定在平板上。
(4)混凝土泵输出的混凝土在浇捣面处不要堆积过量,以免引起过载。
4 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本工程有塔吊3台、中小型机械设备若干,要消除机械伤害事故,重视机械的安全使用是十分重要的。机械在使用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重点考虑三大机械:
1 统一要求
1) 塔吊司机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有不适合登高作业的疾病者,不得担任司机。
2) 三大机械配有足够的司机,以适应二班或三班制施工的需要。
3) 塔吊运作时设专人指挥。司机和指挥人员持证上岗。
4) 执行上班检查、定期保养、定期小、中、大修制度,不允许带病运转。
5) 塔吊、输送泵的管道、提升井架要按机械说明要求,预埋铁件固定在建筑物上,并应牢固稳定。
6) 塔吊按要求设置防雷装置,接地要符合要求。
7) 塔吊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浓雾、雷暴要停止运作。严禁司机酒后上岗。
2 塔吊安全使用
1) 塔吊运转、顶升必须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 吊高限位器、力矩限位器必须灵活可靠,吊钩、钢丝绳保险装置应完整有效。零部件齐全,滑润系统正常。电缆、电线无破损或外裸,不脱钩、无松绳现象。零星、细碎物资应有不致漏出的容器盛装。起吊后应在立地3m左右高度观察吊物正常后才继续起吊,并作水平转动动作,吊重之下不得站人。
3) 塔吊安装完毕,经南京市劳动局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3 混凝土输送泵使用安全
1) 每班班前须检查泵体各部位、油路系统、电气系统,一切正常后再开动泵机。
2) 停止输送后应对泵体、管路进行清洗,以备下次再用。
3) 管道接头和垂直段的附强装置必须牢固可靠,螺栓应拧紧。应经常检查螺栓松紧情况,以防止松脱造成事故。
4) 向溜槽内铲送砼的人员,应有牢固不滑的站板,防止混凝土浆液溅起后滑。
5) 输送泵应搭防砸、防雨、防晒的防护棚 。
6) 泵送设备的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同时使用,轮胎应楔紧,水源应正常和水箱储满清水,料斗内应无杂物,各润滑点应润滑正常。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应紧固,管道接头应紧固密封,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各部位操作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应在正确位置。压力系统应正常无泄露。
7) 装备好清洗管的清洗用品,作业前,必须先按规定配制的水泥浆润滑管道。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时,技师调整或处理。入出输送管堵塞时,应进行逆向运转返料斗,必要时拆管排除堵塞,泵送工作应连续作业,必须暂停时应隔6-10分钟,泵送一次,若停止较长时间后,泵送时,应逆向运转一至二个行程,然后顺向泵送。泵送时料斗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混凝土,不得吸空。
8) 应保持水箱内储水,发现水质浑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及时检查处理。泵送系统受压力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液压系统的安全阀不得任意调整。蓄能只能冲入氨气。
9) 作业后,必须将料斗内和管理内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进行清洗。用压缩空气冲压管道时,管理出口端前方10米内不得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的泡沫橡胶及砂石粒。
4 其他中小型机械安全使用
1) 中小型机械应在操作场所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人员应熟悉其内容,并按要求操作。应持证上岗,操作时专心致志,不得将自己的机械交他人操作。机械要做到上有盖、下有垫,电箱要有安全装置,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2) 对电锯、钢筋机械,其传动部分应有防护罩,电锯应有安全装置,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3) 电焊机一次线接机处,应有保护罩,电线不得任意布放,放置露天应有防雨装置。手把线不乱拉,手把要绝缘,不跑电、不随意拖地。
4) 搅拌机应放平、安稳,离合器、制动器要灵敏可靠。
5) 乙炔瓶上应有明显标志。瓶上应有防震圈,要防暴、防晒。
5 安全用电管理
5.1 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2 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3 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 ,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5.2 巡视
1 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为了巡视人员的安全,在观察家要做好。
2 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3 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4 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5 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5.3 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 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 施工用电用毕后,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 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 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 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确电"的标志。
7 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