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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4日

    7.系统使用说明书(含操作和日常维护说明)
    一般情况下,应将系统中的所有设备说明书整理成册,分别作为档案存放和平时使用,特别是一些特别功能的设备(系统中只有1套)说明书更要保存好,甚至可以复印,这在以后日常运行维护时是宝贵资料。
    8.工程竣工核算(按工程合同和被批准的正式设计文件,由设计施工单位对工程费用概预算执行情况作出说明报告。
    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工程费用预算编制办法》GA/T70-2004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必须考虑以下几点:
    ① 必须按合同内容(即甲乙双方约定)编制结算价。
    ② 由于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等引起的价格增减,其收费必须合理并提供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洽商单。
    ③ 检查工程量有无重复或遗漏,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设备移交清单为依据。
    ④ 计算方法要有依据,如定额使用是否合理、正确;工程量清单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规定。
    ⑤ 设备,材料价格是否符合工程合同或有据可依;
    ⑥ 若发生索赔,其索赔计算要正确等。
    总之工程结算必须坚持“完成多少工程量,结多少钱”或“钱活两清” 的原则,核算报告都要把以上要求叙述清楚。
    现在有些建设单位和工程企业不清楚应满足什么要求才能进行验收,以至于没有做好以上要求就组织验收,而使验收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二、验收组织
    (一)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工程实施满足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条件,特别是强制性的必要条件。一般工程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安排,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邮政局(所),军工产品储存库,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各地公安机关技术防范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对于其他方面的工程,建设单位根据安全防范工程的性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相关部门是泛指在行政许可框架下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在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的社会中介组织。
    具有高风险等级的或规模较大的安全防范工程竣工验收,若由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安排,更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把关、协调、整改和改善。
    (二)工程验收时,应协商组成工程验收委员会或工程验收小组。其人员应有验收的组织单位根据项目的性质、特点和管理要求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并推荐主任、副主任(组长、副组长);验收人员中技术专家应不低于验收人员总数的50%。
    所谓不利于验收公正的人员,一般是指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人员,工程主要设备生产、供货单位人员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人员等。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和工程主要设备生产、供货单位是被验收方,肯定要参加会议,但不能成为验收人员。

    三、工程验收
    进行验收前,工程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下设技术验收组、施工验收组、资料审查组。
    (一)施工验收
    1.施工验收由施工验收组负责实施
    2.施工验收应依据正式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过程中若根据实际情况确实局部调整和变更的,应由施工方提供更改审核单。
    一般来说,施工单位在竣工后要提供竣工图纸,如果和正式设计文件完全一样,竣工图纸也要注明竣工图(或盖竣工章并有签字)。
    3.工程设备安装验收(包括现场前端设备和监控中心终端设备)按表 2 列出的相关项目与要求现场抽验工程设备的安装质量并做好记录。
    施工验收主要是现场观察其施工安装质量包括牢固度美观等;其中接地电阻要有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并有接地标识,用试电笔(高灵度的数字笔更好)实际测一下带电情况,若有显示,说明接地环节上有问题;线扎标识要是永久性标识(即能长久保存字迹不模糊),特别是在操作的安全性上要多作观察。
    4.管线敷设验收,按表 2 列出的相关项目与要求,抽查明敷管线及明装接线盒、线缆接头等的施工工艺并做好记录。该项抽查主要也是由验收人员的现场观察和询问。
    5.隐蔽工程验收,对照表2 要求复核隐蔽工程随工单的检查结果。
    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十分重要,若发生质量问题,要修复和返工有一定程度的困难,一般又不可能在验收时现场检查。因此验收时一定要复查其结果,隐蔽工程一般包括管槽敷设,线缆敷设(须有绝缘电阻测试单)和接地装置施工单(也包括接地电阻的测试单)。若发现系统无随工单或其结果不合格。
    应在表 2 的对应项目栏注明。
    (二)技术验收
    1.技术验收由技术验收组负责实施。
    2.对照初步设计论证意见,设计整改落实意见和工程检验报告,检查系统的主要功能和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任务书、工程合同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3.对照竣工报告、初验报告、工程检验报告,检查系统配置,包括设备数量、型号及安装部位,应符合正式设计文件要求。
以上二条对于工程规模较小,尽可能一一检查,对工程规模较大的工程也只能是抽检,主要是仔细审查竣工报告的自检结果,初验报告、工程检验报告的内容结合抽检效果,如果发现质量问题,要扩大抽检数量。这也说明了验收条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检查系统选用的安防产品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5.对照工程检验报告,检查系统中的备用电源在主电源断电时应能自动快速切换,应能保证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工作。
这个验收主要是在监控中心将主电源切断,观察系统的备用电源(包括UPS电源,发电机或多回路电源的供电)能否正常使用,系统运行是否正常,一切正常后再恢复交流供电,同样观察系统的运行情况,这样反复三次即可。
    6.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子系统的抽查和验收对照设计文件和工程检验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对于有联动功能要求还要进行联动操作;要检查各操作记录、效果及回放图像的质量,存储时间的检查,以至消防设施的联动要求等。
    7.监控中心的检查与验收。对照正式设计文件和工程检验报告,复查监控中心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检查其通信联络手段的有效性、实时性,检查是否具有自身防范(如防盗门、门禁、探测器、紧急报警按钮等)和防火安全措施。
在上述检查项目(表3)中,其中有三项即系统主要技术性能,系统布/撤防、旁路、报警显示和监视与回放的图像质量是技术验收的重点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只要有一项不合格,技术验收就不合格,所以一定要认真检查、严格把关。
    (三)资料审查
    1.资料审查由资料审查组负责实施。
    2.设计、施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全套验收图纸资料,并做到内容完整、标记确切、文字清楚、数据准确、图表一致。
为了保存完整的工程资料,特别在以后的运行维护需要,都必须要求竣工资料完整。设备的安装位置特别管线路由走向一定要按施工实际整理,在中间的接线箱、盒也要做永久标识,不能有遗漏。在以后运行维修中按图纸资料,就可以顺利检查到故障位置。现在有些企业整理的图纸粗糙而达不到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整理记录资料,以免在工程结束时缺少原始资料。
    3.按表 4 所列项目与要求,审查图纸资料的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以及售后服务条款,并做好记录。
    图纸资料的整理一定要按国家规定的图纸格式进行,甚至要考虑建设单位的档案管理要求。提供的文件、图纸资料要按规定签字盖章。对图纸资料要整理成册,并有目录,以便查找。
    (四)验收结论
    1.验收判据
    ① 施工验收判据:按表 2 的要求及其提供的合格率计算公式打分,对隐蔽工程质量进行复核评估。
    ② 技术验收判据:按表3 的要求及其提供的合格率计算公式打分。
    ③ 资料审查判据:按表 4 的要求及其提供的合格率计算公式打分。施工验收组、技术验收组、资料审查组、对验收内容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打分即在相应空格内打“√”作为统计数、则按合格率计算公式=(合格数+基本合格数×0.6)/项目检查数,分别给出合格率K。合格率K≥0.8判为通过;合格率0.8﹥K≥0.6判为基本通过;K<0.6判为不通过。这样的判据可以使工程验收由定性化到定量化,有利于验收工作的客观、公正。
    2.验收规范
    ① 验收通过:根据验收判据所列内容与要求,验收结果优良,也就是说施工验收、技术验收和资料审查,其计算合格率均≥0.8,整个工程判定通过。
    ② 验收基本通过:根据验收判据所列内容与要求,验收结果及格,也就是施工验收、技术验收和资料审查,其计算合格率均≥0.6,但达不到验收通过的要求,判定为验收基本通过。
    ③ 验收不通过:工程存在重大缺陷,质量明显达不到设计任务书或工程合同要求,包括工程检验重要功能指标不合格,按验收判据所列的内容和要求、施工验收、技术验收、资料审查的合格单有一项<0.6的或者重要项目(即一票否决)的检查只要出现一项不合格的,均判为验收不通过。
    ④ 工程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应将验收通过,验收基本通过或验收不通过的验收结论填写于验收结论汇总表(见表5),并对验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建议与要求,并将表 2 表3 表 4 作为附表。
    验收结论是工程验收的结果,无论是验收通过,基本通过还是不通过,验收人员均可独立根据验收判据(合格率计算公式),通过打分来确定验收结论,而保证了验收工作的“客观、公正、准确”。

    三、工程整改和移交
    (一)整改
    1.验收不通过的工程不得正式交付使用。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根据验收结论提出的问题,抓紧落实整改后方可再提交验收;工程复验时对原不通过部分的抽样比例按《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中7.1.12的要求(即复测时抽样数量应加倍,复测仍不合格则判该项不合格)进行。
    2.验收通过或基本通过的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根据验收结论提出的建议与要求,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并经建设单位认可签署意见。
    对于验收通过或基本通过的工程,若有需要整改、完善的内容,设计、施工单位应认真负责的整改、也可能涉及到系统的安装、配置的调整及经费问题,所以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要和建设单位协商,双方都认可,才能保证整改的落实。
    (二)移交
    1.工程竣工图纸资料是反映工程质量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系统运行维护中是不可缺少的资料。无论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还是专业维保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如果资料不齐全或不正确都无法顺利进行。所以设计施工单位一定要重视图纸资料的整理、归档,并符合建设单位归档要求,数量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但不得少于三份,建设单位签收盖章。
移交的竣工图纸资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经修改,校对并符合资料审查要求验收图纸资料;
    ②验收结论汇总表及其附表;
    ③由设计、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认可并由签署意见的整改措施;
    ④系统操作和有关设备日常维护说明。
    将符合要求的图纸资料编制成册,并有目录,以备查找。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供数量。
    2.工程验收通过或基本通过且有整改措施后,才能正式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中的强制性条件的内容必须严格执行。所以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单位都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去做,特别是高风险单位(按照国务院第421号令第十三条规定的范围)的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都应执行本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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