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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山区农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

作者:夏智渊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21日

   今后四年是全面解决泰顺县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关键阶段,现结合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现状,分析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水质未完全达标、工程验收进展迟缓、建后长效管护机制尚未健全等问题,剖析原因并提出山区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泰顺县农民饮用水安全工程现状
    泰顺县位于浙江省最南部,面积1761.5平方公里,其中90%是山地,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县。总人口35.24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2.2万人。由于境内降水时空分布差异大,地形地貌复杂,加上人口居住分散,经济欠发达,农村饮用水困难和不安全问题相当突出。
    为了改善农村群众吃水难的状况,在上级党委、政府部门大力支持下,从2003年开始全面铺开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2007年,县委、县政府又把农民饮用水工程列入“十大民生实事工程”之一,在全县打响了农民饮用水攻坚战。按照《泰顺县农村饮用水建设实施方案》、《泰顺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泰顺县2010-2013年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规划》等相关规划有序实施,积极推进。通过6年的努力,2008年底,全县累计完成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投入8830万元,新增农村供水规模4.72万吨/日,受益行政村168个,总受益人口16.43万人。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设设建设,,为解决农民饮用水问题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仍艰巨繁重,据调查,截止2008年底,全县农村人口中约有15.77万人饮水不安全,占农村总人口的49 %,农民长期饮用不安全水,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身体健康,主要表现在:一是水质不达标,二是水源保证率低,三是用水量达不到标准。四是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另一方面在工作层面也存在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群众对饮水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等、靠、要”思想,少数乡镇领导对农民饮水安全缺乏应有的紧迫感。二是各乡镇之间解决农民饮用水问题工作进度不平衡,存在“集镇快、山区乡慢”的现象。三是水质监测没有正常运行。相关水质监测部门每年仅监测少数供水工程水质,绝大多数供水工程都没有被监测过,水质得不到保证,对检查不合格的供水工程也存在失管现象。四是少数饮用水项目存在规划不科学、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主要是乡、村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二、影响泰顺农村饮用水困难、不安全的主要原因
        (一)工程性缺水。由于绝大多乡镇处高山地带,乡镇人口规模小,人口居住分散,且各乡镇间距离长,高差相差悬殊。特殊的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和经济状况,导致了难以形成骨干的引供水工程,统一引供水,造成资源开发利用之足,乡镇广大农民饮用水难以保证。
        (二)资金投入不足。虽然近年省市进一步加大了对泰顺欠发达山区的扶持力度,但是县乡村三级财政困难,且地势落差大,地形复杂,使工程建设投资很大,建设项目又多,资金短缺一直是影响泰顺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瓶颈。以致大多数农村不敢启动饮用水工程建设。
        (三)供水水质完全达标尚有差距。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尚未摆到与工程建设同等重要位置给予研究,保护区划定,警示标志、巡查监督等措施不到位。农民和基层水利部门往往把水源水质或地表水水质达标论同饮用水水质达标,这一认识误区导致农村供水设施的消毒设施不配套或有消毒设施不规范使用,存在直接供应原水现象。
        (四)验收工作进展迟缓,供水管理不善。由于农村供水用水量少,供水费偏低,而工程管网长,由当地农村自主管理养护的山区分散式供水工程运行管养费用高,缺少运行管理主体和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使供水工程经营效益差,以致不能自我维持。按建设时间要求,我省2003-2007年下达的“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项目理应全部竣工验收,而实际完成验收工程不多,存在重头轻尾现象,重视立项争取资金,重视开工建设,对工程竣工验收不重视,验收工作政绩显现不强。
        三、对泰顺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认真规划,循序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规划是做好今后工作的基础。乡镇政府要在《泰顺县2010-2013年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规划》基础上,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解决对农民生活和身体健康影响较大的水质安全问题,优先改善水资源相对较好的村镇饮用水条件,优先建设一批工程小、花钱少、见效快的饮用水工程项目。力争通过4年的努力,基本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
        (二)多方筹资,加大投入。一是县政府要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将农村饮用水工程项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计划。整合各部门力量筹集建设资金;在贷款、用地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优惠,降低建设成本。二是对大型的农村饮用水工程,要千方百计争取国家、省里的支持,对山区村庄分散难以形成规模用水要通过组合包装给予一定倾斜,使山区也能得到更多的扶持和补助。三是坚持“谁投资,谁受益”政策,鼓励支持民间资金参与投资和经营,采用市场化运作,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建设资金不足。四是各受益乡镇、行政村要发扬自力更生精神,争取工商企业赞助等办法筹措工程资金,形成各界合力办水的有效机制。
        (三)强化服务,严格管理。一是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修建的工程,可由受益乡镇组建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也可尝试通过竞标投资建设、产权拍卖、长期承包等形式,将农村饮用水的产权制度、经营机制进行改革,引入市场机制,保证农村饮用水正常运行。二是由民间资本或股份制修建的工程,由受益户代表建立管水小组,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保证供水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三是由村集体、村民筹集资金修建的工程,要落实村一级专人管理制度,参照企业化经营模式加强经营管理,促进供水工程良性运转,努力实现“以水养水”的目标。工程竣工验收是建设与建后管理承前启后的重要环节,是工程能否长效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尽快进行。
        (四)防治污染,保护水源。一是水利部门要从便于水源保护的角度出发规划各供水工程取水点,县环保部门要合理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地,界定保护区域。二是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要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定管理办法,加强水源涵养。在保护区内严格限制各项开发活动,禁止一切排污行为和对水源有影响的旅游和水产养殖活动。三是积极控制农业污染。四是结合村庄整治和示范村建设,开展农村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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