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建筑业有关的职业伤害事故共有12类,其中最常见的有7类;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中毒和火灾。据统计,2010年,在全国发生的建筑质量、安全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洞口和临边防护)占约 27%;塔吊事故约占37%;脚手架、模板事故约占21%;井架与龙门架事故约占5%;现场临时用电事故约占5%。近几年,发生在脚手架与模板部位的安全事故约占全部事故的20%左右,而发生在脚手架与模板部位的死亡事故更是高达35%,脚手架与模板工程作为危险性较大的分布分项工程,应引起
我们施工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的高度重视。
北京某工程,在浇筑5层大厅混凝土时,模板支撑体系突然坍塌,造成8死21伤的重大伤亡事故,通过分析在宏观、大的方面存在问题:支架方案编制粗糙,存在严重设计计算缺陷,不能保证施工安全要求;支架立杆伸出长度过大,支架搭设质量差,造成支撑体系局部承载力严重下降;支架中使用的钢管、杆件、扣件、顶托等材料存在质量缺陷;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人员配置、模板支架方案审批、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支架验收等管理环节存在问题。
这个案例,在具体细节、技术层面上通过分析存在下列问题:支架方案未经审批就进行搭设,签字审批手续全了,模板支架也搭设完了,未按已审批的方案去去组织施工,去落实整改;方案中支架立杆上部的自由端长度未作出限制,技术人员错误地按步距1.2~1.5米搭设;支架中间未按规定每隔4排设置一道有底到顶的纵向剪刀撑;搭设的随意性突出,支撑(顶)立杆不落地(连到横杆上)、采用搭接接长、一个方向缺横杆设置(即纵横水平杆未连续设置);扫地杆普遍设置过高(30~50㎝),局部甚至未设置;扣件普遍拧固不紧,导致承载力降低;钢管、扣件重量、壁厚不够,多为不合格产品,致使承载力严重不足。
模板支架事故坍塌原因分析:所有事故都与材料有关;都是局部首先失稳后呈多米诺骨牌现象,并且失稳首先发生在顶部;都是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发生坍塌,发生在连接薄弱环节;所有事故都存在管理责任,尤其是现场技术人员。
模板支架施工现场普遍存在的问题有:无扫地杆、单项设置扫地杆;扫地杆不连续; 扫地杆过高。水平杆间距不合理;未可靠连接。立杆排列不齐,垂直度差;无顶托或顶托过长;基础无垫木;搭接、对接错误;在同一部位接长。无剪刀撑;剪刀撑与立杆未连接;剪刀撑搭接不到位;剪刀撑设置不到位。
通过上述分析,看一看我们在施工现场实际的模板支架搭设过程中是否存在同样的问题,怎样把上面的问题克服掉,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怎样去改进,我们从事故中应吸取的教训是什么,怎样才能保证不再发生同样的事故,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施工人员不按方案而凭经验搭设,立杆间距、步距过大、不设剪刀撑、扫地杆;立杆伸出最上部水平杆长度过长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下面我们就从这五个方面,接合规范中的有关要求来具体的说明一下:
1 立杆间距
必须根据工程实际,通过计算合理布置,规范要求最大立杆间距不大于1.2m。
1)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2)对接时,立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三分之一。
3)立杆基础不再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地处延伸两跨与立杆固定,高度不大于1m。
4)严禁将上段钢管立杆与下段钢管立杆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
2 水平杆
1)间距应根据工程实际,通过计算合理布置。
2)第一步大横杆步距不应大于1.8m,其他大横杆的步距均不应大于1.2m。
3)水平杆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或搭接。
4)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三分之一;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 剪刀撑
1)满堂架模板,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上至下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剪刀撑应在四周连续设置,中间在纵横向应每隔10m设置,宽度为4~6m,并在剪刀撑部位的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剪刀撑杆件的底部应与地面顶紧,夹角为45°~60°。
2)每到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切不应小于6m。
3)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0mm,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少于100mm处固定。
4 扫地杆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和《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中有不一致的地方。
相同点:1)均在立柱距地面200mm处设置。
2)纵横扫地杆均必须固定在立杆上。
不同点:JGJ162-2008中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置扫地杆,而在JGJ130-2011中按照纵上横下设置扫地杆。两个规范在这一点上是不同的,在施工中究竟按照哪一个规范去施工,因为在JGJ162-2008是强条,而在JGJ130-2011中是一般条款,所以,我个人认为应按照强条纵下横上的要求去设置扫地杆。
5 立杆伸出最上部水平杆长度
1)在JGJ130-2011中第6.9.1条规定,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a不应超过0.5m;第6.9.6条规定,可调托撑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300mm。
2)在JGJ162-2008中第6.1.9(3)(强条)规定,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杆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
与上面的说明相同,立杆伸出最上部水平杆长度也应按JGJ162-2008中强条中的要求执行。
未尽之处,请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和《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及现行法律、法规及其他验收规范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