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检修单位(包括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与外业检修施工单位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2根据施工、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或设备检修方案,施工检修方案应经设施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施工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施工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3施工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 ,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有关施工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c)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施工、检修现场应根据GB2894《安全标志》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5项目负责人对施工、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方案交底。
6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施工、检修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和安全措施落实。
7当设施设备施工、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吊装、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8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9作业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设施使用单位设备员、技术员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10应对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11应对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12对设施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13对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14对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15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施工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16对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17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18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19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20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21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