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6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 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8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