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首先道路必须畅通,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应配备齐全,机具应完好牢固,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能操作施工。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
(1)砌墙身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
过4m时,应采用里脚手架,外侧周围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要在设置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才能砌筑。
(2)砌筑一层以上的交叉作业入口时,要搭设防护棚或安全网;高层建筑的安全网,应随墙身逐层上升,超过十层时,下部要另设一道12m宽的固定安全网。
(3)脚手架上堆料量不能超过规定的荷载量,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能超过两人。
(4)不准站在墙顶上做画线、刮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5)砍砖时应向内打,注意不要让碎砖飞出伤人。
(6)已做好的山墙,应临时采用联系料(如檩条等)放置在各跨的出墙上,使其联系稳定,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加固措施。
(7)在楼层(特别是预楼面上)施工时,堆放机具、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允许荷载。如果超过允许荷载,必须经过技术部门验算并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后,方能进行堆放及砌筑。
(8)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
(9)在檐板砌筑时,应加设必要的支撑或锚筋。
(10)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下面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1)砖墙勾缝时,脚手架的跳板不少于3块,防护网和防护栏杆必须保持完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