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电力建设消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政策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保证公司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4.21 办理动火工作票的范围
a.受热面开始安装后的锅炉房
b.土建交付后的汽机房除氧煤仓间磨煤机房集控室附属厂房
c.电缆敷设后的电除尘
d.输煤皮带运至现场或电缆开始敷设后的输煤系统
e.油区油处理区变压器电缆夹层及隧道易燃易爆物品和贵重精密设备存放场所
f.消防部门认定的其它部位和场所
4.22 各类建筑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应满足GBJ16的规定
4.23 材料堆放场所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护
4.24 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其他消防规定执行公司消防管理程序
5 记录表格
表S70-1:基建动火工作票
动火部门 | 班组 | 工作负责人 | ||||||
动火执行人 | ||||||||
动火具体部位 | 动火方式 | |||||||
申请动火期限 | 自 年 月 日 时 分开始至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 | |||||||
应采取的防火安全措施 | 检查落实情况 | |||||||
消防监护人签字 | ||||||||
审批人 签字 | 消防人员 | 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 | 班长或技术员 | |||||
6 相关文件清单
《消防管理程序》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