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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与露天堆场防火安全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8月13日

        1、仓库内应保持清洁,存放物资要留出适当的通道,门口应挂“严禁烟火”明显标志。
        2、化学、易燃物品(如汽油、煤油、酒精、信那水等)应分类贮存保管,应设置适用的消防工具。
        3、木材等可燃物周围不准有明火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4、露天存放的易燃材料和暂设建设物之间,不得小于20米。
        5、存放锯沫、刨花、垃圾的露天场所,必须距仓库、暂设房屋15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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