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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火安装与使用的防火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3月20日

    冬季施工的加热采暖方法,应尽量使用暖气,如果用火炉,必须事先提出方案和防火措施,经消防保卫部门同意后方能开火。但在油漆、喷漆、油漆调料间、料库、使用高分子装修材料的装修阶段,禁止用火炉采暖。
       (1)炉火安装的防火要求
       各种金属与砖砌火炉,必须完整良好,不得有裂缝,各种金属火炉与模板支柱、斜撑、拉杆等可燃物和易燃保温材料的距离不得小于1m,已做保护层的火炉距可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70cm。各种砖砌火炉壁厚不得小于30cm。在设有烟囱的火炉上方不得有拉杆、斜撑等可燃物,必要时须架设铁板等非燃材料隔热,其隔热板应比炉顶外围的每一边都多出l5cm以上。在木地板上安装火炉,必须设置炉盘,有脚的火炉炉盘厚度不得小于12cm,无脚的火炉炉盘厚度不得小于1 8cm。炉盘应伸出炉门前50cm,伸出炉后左右各l5cm。各种火炉应根据需要设置高出炉身的火档。
        金属烟囱一节插入另一节的尺寸不得小于烟囱的半径,衔接地方要牢固。各种金属烟囱与板壁、支柱、模板等可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0cm。距已作保护层的可燃物不得小于15cm。各种小型加热火炉的金属烟囱穿过板壁、窗户、挡风墙、暖棚等必须设铁板,从烟囱周边到铁板的尺寸,不得小于5cm。
        各种火炉的炉身、烟囱和烟囱出El等部分与电源线和电气设备应保持50cm以上的距离。
        (2)炉火使用和管理的防火要求
        炉火必须由受过安全消防常识教育的专人看守,每人看管火炉的数量不应过多。移动各种加热火炉时,必须先将火熄灭后方准移动。掏出的炉灰必须随时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地点。禁止用易燃、可燃液体点火。填的煤不应过多,以不超出炉口上沿为宜,防止热煤掉出引起可燃物起火。不准在火炉上熬炼油料、烘烤易燃物品。工程的每层都应配备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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