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灾隐患的定义
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均称为火灾隐患。
学校主要容易出现火灾隐患的的存在以下几点:
1、 影响场内人员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
2、 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3、 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灾蔓延、扩大的。
4、 在学校场地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的。
二、查改火灾隐患的要领。
1、查吸烟用火,禁止擅用明火。
在学校不能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照明、取暖,严禁擅自使用酒精炉、煤气炉、进行电气焊操作。
2、查通道出口,严禁锁闭占用。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该保持畅通,严禁锁闭占用,堵塞,安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设置影响安全疏散的门槛、台阶、屏风。
三、查灭火器材、禁止损坏挪用。
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应当完好有效,不能损坏、缺失、擅自挪用。室内消火栓水压应保持充足,水带、水枪配备齐全,不得被圈占、遮挡。灭火器压力充足,保养良好,防火卷帘下禁止堆放物品,影响操作。
四、查疏散标志,禁止遮挡损坏。
疏散标志配备齐全,指示方向正确,不得损坏、遮挡。
五、查人员宿舍,禁止三合一体。
学校严禁留宿人员,严禁学校内储存、住宿等“二合一”、“三合一”、“多合一”。
六、查物品存放,严禁违章储存。
七、查电气线路,严禁私拉乱接。
电气线路应当由专业的工人按照规定安装,禁止私拉乱接的现象发生。
八、查电器设备,禁止违章使用。
不得违章使用电暖器、热水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电器设备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